知名互联网企业在海南设区域总部最高奖励500万元

  南海网海口6月1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黄丹)近日,海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指出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海南设立区域总部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省内年营业额达4000万元以上的互联网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其一是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企业、中国软件100强企业、中国互联网100强企业、全球软件500强企业,下同)总部整体迁入海南,或在海南设立区域性总部、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落户奖励,用于企业技术研发、品牌推广、市场拓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等。产业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其二是培育省内企业。对当年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年增幅超过30%的互联网企业,视其规模和增速,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成长奖励,用于企业技术研发、品牌推广、市场拓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等。对中小微互联网企业创新项目,根据相关研发支出给予适当补贴。

责任编辑:冉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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