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周六必须上班,合理吗?

  延安公务员周六必须上班,不执行者将被问责。一份网传的《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周六正常上班的通知》称,“为了确保稳增长、促投资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保证工业生产、重大项目有序调度,市政府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实行周六上班制度”。《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精神和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优良作风,市领导及市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局、能源协调办等均要求在9月底前暂取消周六休息。《通知》还表示,对不执行市政府规定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当地多部门证实周六上班属实。(7月11日法制晚报)

  以前,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武汉公务员‘太热太辛苦’,夏季每天上班6小时”、“重庆城口县机关提前下班,只因‘天黑得早’”、“春节虽过年味犹存,部分机关窗口上演空城计”一类的新闻,延安“公务员周六必须上班”的规定比较“另类”,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不过,不管是其他地方的公务员“偷懒”,还是延安公务员“加班加点、无私奉献”,其本质都一样,都不是正常现象,涉嫌违反劳动法规。

  据当地财政局一名工作人员称,延安此举是为了应对经济下滑压力。很显然,“出发点是好的”。但跟其他一些“出发点是好的”事情一样,客观上却“好心办了坏事”。公务员也是劳动者,其合法休息权也应得到有效保障。至于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则更是于法无据,有违“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况且,保经济、稳增长是一项系统工程,最重要的是要有明确的战略蓝图和正确的大方向。广大公务员的努力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但并不意味着必须牺牲休息时间夜以继日、“鞠躬尽瘁”,而是要“苦干”加“巧干”,提高工作效率。磨刀不误砍柴工,劳动者有足够的时间休养生息,就能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旺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整天搞得身心俱疲,岂非反倒影响了工作效率、得不偿失?

  不管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实际效果来看,“公务员周六必须上班”都不是一个好规定,甚至有懒政惰政、搞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之嫌。即便因为某个时期情况特殊,确需增加加班,也需要实事求是、在征求广大公务员意见的基础上再来审慎决定。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起到应有的带头和表率作用。

责任编辑: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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