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区住建局局长黄善才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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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黄善才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海口市纪委)

  琼山住建局局长“前腐后继”接连落马

 

  2013年据人民网报道:海口18名干部违规办理工程项目 琼山区住建局局长被开除

  海口市纪委从一起个案入手,一举查办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琼山区29宗停缓建工程项目的后续建设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权和越权行使职权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据统计,该案件涉案人员达18名,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120万元,港币30万元,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情节均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7人。 

  涉案人员:

  该案主要涉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琼山区人大原副主任王文信(时任琼山区住建局局长)于2007至2011年期间,在停缓建工程复工审批、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及海南东环城铁路项目拆迁补偿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47万元,港币30万元,并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请托人人民币300万元,海口市纪委给予王文信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琼山区住建局原党组书记陈泽奇在7个停续建工程项目复工审批中,先后非法收受人民币23万元及节日期间收受他人购物卡、红包共计人民币10万元,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陈泽奇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琼山区住建局建工办原负责人吴钟富在18个工程项目违规复工申请审核和工地现场勘查工作中,先后收受王某某、林某某等16人人民币30.2万元,海口市监察局给予吴钟富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退休民警王道良受海口某投资顾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的委托,为5个停缓建项目复工办理相关手续,先后给王文信、陈泽奇等人共120万元,构成行贿错误,同时从中获得中介费人民币90万元,海口市纪委给予王道良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再看看海南其他市县住建局的“落马”局长?

  海口:美兰区住建局原局长帮朋友揽工程 受贿被判3年

  在海口美兰区小街小巷和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中,美兰区住建局局长吴挺干的朋友朱某某挂靠的公司拿到了几个项目。2013年11月22日,吴挺干因涉嫌受贿罪被美兰检察院提起公诉。美兰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美兰法院认为,吴挺干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了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东方:住建局原局长林明弟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林明弟于2004年1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历任东方市发改局局长,东方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东方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5年至2012年,林明弟在时任东方市发改局局长、东方市住建局局长期间,收受多人巨额贿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东方市委、市政府批准,林明弟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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