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3日讯(记者 王忠新)东方市八所中心渔港在验收后就曝出严重问题,一度备受社会关注。近日,因玩忽职守行为给国家造成498万元经济损失,东方市建筑工程质监站原副站长邢某终审领刑三年。
2007年10月,东方市城建投资公司就八所中心渔港项目提出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东方市建筑工程质监站受理后,对该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管理等进行监管。该站副站长邢某任监督组组长,工作人员符某为该组成员。邢某、符某二人在工作中没按照要求对渔港项目设计施工图认真审核,也不清楚设计规范要求。
2011年9月,八所中心渔港一标段验收。邢某发现港池一角及相关航道处以及港池四周存在岩石,但未提出任何异议。在一标段验收中,质监站及东方市城建公司都没有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做独立检测,未认真审查施工方提供的自检材料是否真实。在监管中,邢某、符某在二标段相关工程验收中,也未认真检查该项目设计指标,却签名确认项目质量合格。
八所中心渔港工程验收后曝出质量问题。经查,由于邢某等人的玩忽职守行为,给国家造成498万多元的重大经济损失。去年年底,东方市法院一审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邢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符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一审宣判后,邢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此案由海南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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