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药品生产作坊大摸底 发现用鸭油生产米粉等四大问题

  丁村一处鸡爪鸡头加工作坊内查获柠檬黄、日落黄等用来上色的添加剂,有的添加剂无简体中文标识。(南海网记者姜飞摄)

  海口一处盐焗鸡生产作坊环境恶劣。(南海网记者姜飞摄)

  南海网8月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姜飞)作为全省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厂和作坊摸底工作试点区,海口市秀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4日在长流镇政府,举行了无证无照生产加厂和作坊普查动员培训会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冯鸣专程到现场指导工作。此举标志着海南省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厂和作坊摸底工作正式启动,有望破解对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期以来的监管难题。

  过去:海南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现制现售肉类熟食问题不少

  今年7月14日,海南食药监督局通过《海南日报》发布了关于禁售不合格肉类熟食公告,公告指出,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2013年食品抽样检测结果,海南省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现制现售肉类熟食大肠菌群等指标不合格率过高。经实地分析,既有海南气候高温高湿的原因,也有肉类熟食经营者操作不卫生、不按规定温度、时限存放肉类熟食的原因。针对上述问题,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定了肉类熟食加工行业的“必做清单”和“禁做清单”,要求全行业按照两个清单进行整改。

  其中,海南省现制现售肉类熟食加工销售“必做清单”和“禁做清单”中明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从业人员加工肉类熟食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帽、戴口罩,衣着干净,加工前清洗、消毒双手;必须在加工和销售肉类熟食的场所使用防鼠、防蝇、防虫设施;必须在加工肉类熟食的场所使用紫外光灯等消毒设施;必须保持加工销售场所清洁;必须每天加工销售完后,清洗、消毒接触肉类熟食的工具、容器;必须分区加工、分柜销售肉类熟食和生肉、生鱼;必须使用卫生手套或已消毒工具拿取肉类熟食;必须在简易包装上或销售柜台显著位置标注散装肉类熟食的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

  禁做事项第二款明确禁止使用胭脂红、柠檬黄等色素加工肉类熟食;禁止在加工销售场所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等杂物;禁止销售加工后超过24小时的肉类熟食等。

  现状:海南目前尚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地方性监管法规

  连日来,南海网记者对海口市场走访调查发现,海口市场上现制现售肉类熟食加工环节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从业人员没有有效的健康证,加工肉类熟食时不仅没有按照要求穿工作服、戴帽、戴口罩,甚至是光着身子作业;有的加工和销售肉类熟食的场所根本没有使用防鼠、防蝇、防虫“三防”设施。同时,记者还在调查中发现,有的生产作坊违反通告中的禁做事项,使用柠檬黄等色素加工肉类熟食,加工场所存放个人生活物品等杂物现象突出。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第29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调查中记者注意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往往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地,食品安全的监管相对薄弱,监管部门既不能要求所有经营者全部获得行政许可,更不能放任不管。截止目前,海南尚没有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相应的地方法规,这为职能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带来一定的困扰。 “很多传统工艺生产食品的作坊,由于受生产环境等客观原因影响,不可能一下子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而对于这些作坊的管理,又不能实施‘一刀切’的方式粗暴监管。那么,在没有地方性法规作依据的情况下,对于基层监督者来说有的时候确实很棘手。”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基层工作人员向记者坦露心迹。

  将来:完善监管手段 有望破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难题

  7月30日,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口市秀英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海口市秀英食药监所联合秀英街道办在区政府召开了秀英街道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厂和作坊普查动员培训会,并邀请本街道办各社区、村民小组干部、网格员、治安员、食品安全信息员等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

  8月4日上午,海口市秀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长流镇政府,举行了无证无照生产加厂和作坊普查动员培训会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冯鸣专程到场作了指导。

  据了解,此次普查动员培训主要为了摸清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厂和作坊家底,便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及时消除食品药品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此次普查的对象为无《食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生产厂和作坊。据了解,这是海南省第一次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厂和作坊摸底,海口市秀英区作为此次工作的试点,具有重大意义。也标志着全省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厂和作坊摸底工作正式启动,有望破解对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期以来的监管难题。

  附案例:

  监管案例一:无证加工盐焗鸡 小作坊环境恶劣被取缔

  丁村一处鸡爪鸡头加工作坊环境差,工人赤膊上阵干工。(南海网记者姜飞摄)

  海口一处盐焗鸡生产作坊环境恶劣。 (南海网记者姜飞摄)

  7月22日中午,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兴食药监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琼山区滨江街道那梅新村内一家无证加工盐焗鸡的小作坊进行检查时发现,加工场所不仅无任何证照,且卫生环境相当恶劣,加工场所没有三防设施,食品加工现场旁边还有两三个猪圈,不时散发出阵阵酸臭味。

  当天,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现场看到,用于生产加工盐焗鸡的出租屋后院污浊不堪,院内堆满了各色满布污浊的塑料桶,紧挨着大桶还养着十几头黑猪,吃饱了泔水躺在猪圈内打鼾。煮鸡肉的锅炉边上竟然还放着被捕捉的老鼠关在铁笼里,现场上百只加工好的盐焗鸡随意塞在几口锅内,直接放到地上,一旁还有几只觅食的母鸡。

  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现场不仅环境污浊不堪,在厕所的一侧和一个房间内,存放了二十多箱冷冻鸡,这些鸡肉已经处于解冻状态,对于这批冷冻鸡得来源,盐焗鸡生产作坊的老板称来自某冷冻库,至于是谁提供的却说不清楚。

  另外,记者还在现场发现作坊老板制作盐焗鸡使用的所有材料中,没有一种纯草本香料,几乎全部使用各种添加剂煮出盐焗鸡的香味,为了使盐焗鸡表面好看,疑在汤中使用了“柠檬黄”着色。由于这个盐焗鸡作坊加工环境恶劣,且没有任何整改的余地和可能,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国兴食药监所依法将该作坊取缔。

  监管案例二:熟食加工点添加剂无中文标识 疑使用柠檬黄

  海口一处盐焗鸡加工现场发现“柠檬黄”。(南海网记者姜飞)

  7月28日上午,南海网记者与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一起,来到暗藏于龙华区丁村内一处生产鸭脖、鸭脚等小吃的作坊检查时看到,该生产点无证无照,当执法人员找到了这个作坊时,两名光着上身的男子正在门口收拾着鸭头,已经煮好的鸭脚、鸭脖堆放在盆内。现场一名男子称他们做了一两年了,自己也吃,并信誓旦旦地保证使用香料都是中药熬制。

  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现场存放了十几瓶食品添加剂,从透骨香、千里香等,至少有10多种,根本不像工作人员所说的使用的香料都是草本香料。查检中,执法人员还在现场发现了“柠檬黄”“日落黄”两种食品添加剂,且有的产品包装上根本没有中文标识,更没有用量及生产场地。记者注意到,其中一瓶的瓶身标有“此食品色素符合香港法律”。老板介绍说,使用食品添加剂,有一定的份量要求,用勺子估算用量的大小........针对现场情况,执法人员表示,将对场内的熟食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作坊必须停止生产。

  监管案例三:卤菜加工点将食品放厕所门口疑使用山梨酸钾

  海口一处卤菜(肉)加工作坊内发现过期山梨酸钾。(南海网记者姜飞摄)

  卤菜(肉)加工作坊加工现场与厕所(布帘遮挡处)紧紧相连。(南海网记者姜飞摄)

  丁村一处鸡爪鸡头加工作坊内查获柠檬黄、日落黄等用来上色的添加剂,有的添加剂无简体中文标识。(南海网记者姜飞摄)

  7月30日上午,南海网记者随同海口市美兰区大英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对于位于海口明珠广场后面椰林路上一出租屋进行检查时看到,这是一个加工卤鸭头、卤花菜、卤肉肠的小作坊。整个作坊面积约20平方米左右,加工现场内侧是老板夫妻二人的住处,加工现场靠近门口处则是一个没有门的简易厕所。

  据老板汪某介绍,他们是湖北随州人,为了图便宜租个这个地方加工一些卤菜到附近市场销售,使用的材料都是合格的产品,没有任何违禁添加物。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与生产现场相连的老板卧室里,有一箱没有用完、且已经过了保质期的添加剂“山梨酸钾”(俗称防腐剂),汪某辩称这些东西虽然买了,但从来没有使用过。尽管老板汪某坚称加工的食品干净卫生,但其将加工好的食品直接用容器装好放在地面上,且与厕所紧紧连在一起,根本达不到食品生产的加工的条件,且通过整改无法达到食品生产加工条件。执法人员限令老板停止生产,尽快寻找环境达到食品生产条件的场所经营。

  监管案例四:米粉店用鸭油生产米粉临高查扣135公斤鸭油

  8月4日,南海网记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临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临高食药监局”)新盈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一米粉加工店时,意外发现该店利用废弃鸭油用作米粉加工,经过调查,确定加工点所用废弃鸭油,是从波莲镇农贸市场内一处烤鸭加工点购进。根据这一线索,7月30日,临高食药监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联合波莲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对波莲镇农贸市场该烤鸭加工点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现场发现加工点正在收集烤鸭所得的废弃鸭油,加工点环境脏乱,地上摆放着大量的桶装废弃鸭油,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予以查扣了135公斤。据了解,加工点烤鸭所得的废弃鸭油还外销给其他食品生产经营店。目前,临高食药监局正在对销售途径展开进一步调查。

责任编辑:甘晨卉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