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城管五禁令:投诉半小时到场 慢作为扣工资

  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巴特尔在会上表示,“双创”期间海口市城管部门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希望城管部门的同仁们在未来两年内,能够齐心协力用辛勤的劳动换来海口这座城市的变化,换来体制的革新。(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8月5日下午,海口市召开强化城管执法人员纪律作风大会。会上,海口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李永胜宣读了《海口市强化城管执法队员工作纪律的规定》,龙华区、琼山区城管局代表在会上表态。(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南海网海口8月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周静泊 实习生 李顺帆)为确保海口市“双创”工作开展期间城管执法各项工作能够及时、迅速、严格、高效地进行,海口市8月5日发布了强化城管执法队员工作纪律规定。按规定,城管队员“吃、拿、卡、要”、充当保护伞、集中整治期间通风报信将立即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各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规定扣除年终绩效工资。

  南海网记者今日从海口市强化城管执法人员纪律作风大会上获悉,海口市发布强化城管执法队员工作纪律规定,并明确了“双创”期间城管执法队员的工作职责。市、区两级城管执部门将结合海口市城管执法队员“五项禁令”要求,进一步强化城管执法队员的工作纪律。

  按规定,出现三次对责任区内各类影响市容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情况的责任人将面临停职(停岗)检查处分。对于市民投诉的问题,若未能在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1小时内反馈情况,逾期未处理、未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处理措施不力重复投诉、未处理却虚假上报的的执法人员,发现两次将令责任人停职(停岗)检查,三次则在编人员提交组织依法处理,聘用人员立即辞退。

  城管执法队员存在“吃、拿、卡、要”、充当保护伞、集中整治期间通风报信的,一经查实,立即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城管执法队员若出现各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将被严肃处置,年终考核一律给予“不称职”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年终绩效工资。

  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巴特尔在会上表示,“双创”期间海口市城管部门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希望城管部门的同仁们在未来两年内,能够齐心协力用辛勤的劳动换来海口这座城市的变化,换来体制的革新。

  附:《海口市强化城管执法队员工作纪律的规定》

  一、各区城管执法局根据城管队员责任区域划分,建立巡查工作制度,责任人对责任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巡查发现的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两次对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发现三次对责任人停职(停岗)检查。

  二、各区城管局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辖区重点区域,建立固定时段派员驻点巡查值守工作制度,对驻点值守人员擅离岗位、在岗未履职或值守区域出现重大问题者,一经查实,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发现两次对责任人停职(停岗)检查;发现三次在编人员提交组织依法处理,聘用人员立即辞退。

  三、市、区城管局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市民投诉的问题必须半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在1小时内反馈处理情况,逾期未处理、未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处理措施不力重复投诉、未处理却虚假上报的,一经查实,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发现两次对责任人停职(停岗)检查;发现三次在编人员提交组织依法处理,聘用人员立即辞退。

  四、对明察暗访存在严重问题、媒体曝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在编人员立即停职(停岗)并提交组织依法处理,聘用人员立即辞退。

  五、市、区城管队员存在“吃、拿、卡、要”、充当保护伞、集中整治期间通风报信的,一经查实,立即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双创”工作开展期间,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受处分的城管执法人员,年终考核一律给予“不称职”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年终绩效工资。

  8月5日下午,海口市召开强化城管执法人员纪律作风大会。会上,海口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李永胜宣读了《海口市强化城管执法队员工作纪律的规定》,龙华区、琼山区城管局代表在会上表态。(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独家评论:海口双创成功,城管不能懒散

  南海网特约评论员:矢弓

  海口背水一战,要用三年之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这已经没有退路了。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的主力军,自然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据南海网报道,海口市结合城管执法队员“五项禁令”要求,发布了强化城管执法队员工作纪律规定。按规定,城管队员“吃、拿、卡、要”、充当保护伞、集中整治期间通风报信将立即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各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规定扣除年终绩效工资。

  解读早在去年3月份海口市城管队伍的5条禁令,觉得海口抓双创,关键在城管,双创要想成功,城管不能懒散。

  五条禁令的第一条是“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执勤或驾驶执法车辆”。人们不知道,城管是走哪儿都有酒喝,或者是交警不查城管的酒驾?将喝酒放在禁令的头条,似乎从侧面说明,城管喝酒的现象很普遍。这到底是城管队员大都是酒鬼,还是城管队员喝酒不要钱?

  禁令第二条是“严禁在执行公务期间脱岗、离岗,对投诉举报或发现违法建筑等违规行为瞒报、漏报及不及时依法处置。”既然执行公务,在岗就是必须。仅仅在岗是不够的,还得尽职尽责。禁令如此强调,难道以前城管队员即使在岗,对举报都是瞒报漏报甚至是不报吗?

  禁令第三条是“严禁违反规定随意扣押、处理、私吞罚没物品和打骂执法管理相对人。”这禁令给人感觉城管干活随意性很大,可以侵人财物,可以打人骂人。大街上如果谁能触犯这两点,受害人是可以报警的。如果城管不改变这两大恶习,文明城市能用野蛮手段管理出来吗?

  禁令第四条是“严禁在非公务活动时着制服出入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国八条之后,很多公务车和公务员都不敢出入这些场所了,这给人印象好像城管一直不受这类约束,还是我行我素。人们猜测,城管穿制服到餐饮娱乐场所说不定可以免单,至少是可以受到礼遇吧?

  禁令第五条是“严禁索要或收受执法管理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参与有损执法公正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有人点评,说这禁令可以简化成严禁索贿受贿。难怪海口市违建越拆越多,难怪店主说伸缩蓬有人打了招呼。城管的执法权原来也有很高的含金量啊?

  五条禁令,其实不过是公务执法人员的底线,如今,重申五条禁令,明确规定城管队员“吃、拿、卡、要”、充当保护伞、集中整治期间通风报信将立即移交纪检部门处理,这说明海口市的城管队伍建设很重要,缺课很多,还得从最基本最简单的底线抓起;至于各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只是年终扣奖金,这更是很温柔的一刀了。如果城管连这些都做不到,那我们还能对这支队伍寄予厚望吗?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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