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法院执行现场发现案中案 “老赖”一审被判无期

点击图片进入 “海南群众路线网”查看更多新闻

   

  南海网海口8月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方茜)海口海事法院在执行一宗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发现被执行人涉嫌经济犯罪,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8月6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该被执行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3月11日,茂名市茂南大地石油化工厂(以下简称大地化工厂)及其法定代表人吴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借款2000万元,期限2个月,以大地化工厂所有的18#罐内3500吨原料油作为抵押。还款期限届满后,大地化工厂及吴某未能偿还借款本金。同年9月11日,双方共同向海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海南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作出调解书,确认大地化工厂应于调解书生效后3日内偿还黄某龙借款本金200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大地化工厂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黄某龙遂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口海事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大地化工厂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立即查封了其厂区内18#罐内3500吨原料油,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2014年4月10日,买受人柯某和张某宗以最高价2022万元竞得该原料油。4月21日,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带队前往广东茂名进行交付。

  交付现场,大地化工厂设置多重障碍,言语威胁执行法官,采取事先将厂区内的动力电缆切断致使不能启用抽油设备等手段阻碍交付。执行法官逐一排除困难,随着交付工作进行,买受人发现18#罐中油品数量、质量和评估报告不符,遂现场抽样送检。检测报告显示,18#罐内水的比例占到98%以上,即大地化工厂通过罐体结构处理虚构了罐内有3500吨原料油的假象。

  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大地化工厂及其法定代表人吴某的行为可能涉嫌经济犯罪,当机立断与茂名公安局取得联系,由公安对现场的证据进行固定。事后,执行法官向茂名当地公安局移送了相关材料。不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吴某被茂名公安局刑事立案。后吴某被检察机关提起起诉,经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介绍,本案属于典型的民事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虚构3500吨原料油,以此为抵押与交易对方签订借款合同,骗取资金。被执行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本案当事人的利益,放任不管还将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严重破坏了正常的金融交易秩序。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必须及时移送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法官向公安机关移送了相关材料,最终成功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甘晨卉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