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综合执法权下放区镇(街),公安城管联合巡逻——
-海南日报记者单憬岗实习生何佳蔚
“市级做减法,区镇(街)做加法。”在今天召开的海口市委全会上,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巴特尔用生动的话语准确描绘了海口即将推行的海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特征。
当前,海口的发展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改革步入深水区,“双创”攻坚难度大。但制约改革推进、束缚“双创”开展的障碍依旧存在,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食品安全、违法建筑、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等8个方面问题突出。
因此,今天的全会上通过了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决定,力求通过市级城管力量下放到区镇、建立“公安+城管”联合巡逻机制、设立城管法庭等重磅创新方式,力求强化区、镇(街)城市管理职责,整合优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职能。
下放178项行政处罚权
此次改革力度可谓空前,需要市政市容系统做出巨大变革。
“我们将把综合执法权全部下放至区、镇(街)。”巴特尔说,海口将对该市市政市容委的职能、机构进行调整、精简,以后将主要履行统筹指挥、综合协调、监督考核的职能,原则上不再承担城市管理的具体执法任务。而原属于市级城管部门行使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建筑市场、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燃气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8个方面178项行政处罚权,全部相应下放到区镇。同时,还扩大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增加食药监、水务、住建、爱卫等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也将一并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
而各区除履行辖区城管综合执法的所有权项、行使178项行政处罚权之外,还将执法事项由区向镇(街)进一步下沉,具体组织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
海口还将按照“一条热线、一个平台”组建起“海口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城市管理指挥协同运行平台。升级优化城市管理信息监控系统,并尝试将城市管理网格与社会管理网格结合起来,实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定责、第一时间处置”。
“公安+城管”16小时巡逻
巴特尔说,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多项执法处罚权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不足,权威性不够,加上队伍力量不足、装备设备不齐全,存在执法不到位,强制措施难执行,执法过程遭遇暴力抗法等问题。
为此,海口决心实行“公安+城管”的全新执法模式,按照“统一调度、合署办公、属地管理”的要求,实现执法效率1+1>2。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组建80人的市城管警察支队,除配合和保障城市管理法定职责的正常行使外,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市城管警察支队的副支队长还兼任市城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下设5个大队。在各镇(街)设立巡逻组,每个巡逻组由两支巡逻执法队组成,巡逻队按1名警察、2名警辅人员、2名城管执法队员、4名城管协管员的比例配置人员。巡逻队在广场、商业中心、人流密集区、重要场所、主要道路等区域,实行16小时不间断巡逻制,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见城管率。
海口还将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诉讼案件和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本报海口8月20日讯)
亮点
●原属于市级城管部门行使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建筑市场、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燃气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8个方面178项行政处罚权,全部相应下放到区镇。
●组建海口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城市管理指挥协同运行平台。
●组建80人的市城管警察支队。
●各镇(街)设立巡逻组,由两支巡逻队组成,巡逻队按1名警察、2名警辅人员、2名城管执法队员、4名城管协管员的比例配置人员。
责任编辑:陈虹羽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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