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的政法委副书记“匪气”何来?

  8月18日晚9时30分许,在广东湛江市体育中心二楼省运会湛江筹备工作委员会的会议室内,疑因对表彰名额存在分歧,湛江市政法委副书记庞某某将湛江市副市长梁某某给打了;在现场的湛江市纪委一科室主任钟某上前劝阻,也遭拳打脚踢。(8月20日《南方都市报》)

  毫无疑问,对于这名副书记在大庭广众对副市长动手的行为,有关部门必须追究他的双重责任。其一是必须对他进行治安处罚,因为他是无端惹事,无故殴打他人,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必须对他进行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其二,他也违反了党纪、政纪,对于上级的意见,不是通过组织程序来提,而是大打出手,对他必须进行政纪党纪处分。

  但是,在追究责任的同时,我们更须探究深层次的原因。普通百姓都知道有事好好商量,这位政法委副书记就因为公事,一上来就动手,何况副市长并没有跟他吵闹,而且,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一名副市长动手,用一名参会者的话说“没有一点组织纪律,简直就是一身匪气”。那么,问题就来了,政法委副书记的“匪气”从何而来?

  我们注意到被打的副市长是农工民主党员,也就是说是民主党派的副市长。那么,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是不是庞某某认为民主党派的副市长话语权小,可以随便欺侮呢?换句话说,如果该副市长不是民主党派的,而是中共党员,庞某某会不会大打出手呢?现在我们无从知晓庞某某心中到底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们知道,在某些地方,一些中共党员干部是从心底上是瞧不上民主党派的,认为他们当上领导不过是花瓶子、摆样子的,也不掌握实权部门。

  按理说,作为中共党员,思想觉悟应该高于民主党派成员,但是,作为政法委副书记的庞某某却敢于对副市长大打出手,是不是根本上也有轻蔑民主党派成员的想法?他作为中共党员,是不是觉得虽然行政级别比副市长更低,但是从党员身份这一点说,却比民主党派的成员高了一等,所以他敢于冒犯民主党派的副市长?而且,也许他觉得他就是殴打了民主党派的副市长,党组织也会宽容他几分?果真如此,那这件事就不是单纯地打人那么简单,而是涉及某些党员思想深处所谓的尊贵感和对民主党派的不尊重,那我们在处理这件事情时,就应该举一反三,好好地清理一下某些党员中存在的这种思想根源。

  还有,庞某某如此二话不说,动手就殴打副市长,这种有恃无恐的做法,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其背后没有靠山。没有靠山的官员,怎么可能如此以下犯上?因此,我们也希望调查组认真调查看看,庞某某在目前工作中,是不是也如此“匪气”,是不是也是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如果有,那么以前是否对他有过处理,是否有人在背后护着他,对他的提拔是如何进行的,对他的日常监管又是如何进行的呢?

  无论如何,在官场内、在党内,不能容许“匪气”的存在,不能把“批判的武器”变成“武器的批判”,在体制内,容许有异议之声,但要通过组织程序提出,而绝对要避免用拳脚来提意见,将官场变成全武行。如果有人用拳头来提意见,不管他是中共党员还是背景有多深,能耐有多大,都要受到法律和纪委的严惩。对于庞某某的处理,我们拭目以待。

  文/杨涛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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