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单位可发简装月饼 建议均价不超200元

  今年中秋月饼可以发吗?

  省总工会:这个可以有

  可发月饼但须为简装,建议人均价位不超过200元

  南国都市报9月10日讯(记者党朝峰)眼看着中秋节一天天临近,今年的月饼能不能发放成为困扰很多用人单位头疼的难题。10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根据今年2月份我省出台的《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逢年过节(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可向工会会员发放少量简装粽子、月饼及普通年货等慰问品,因此月饼可以发放,但必须为简装月饼。

  据了解,《意见》中明确我省职工福利范围,规定逢年过节(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可向工会会员发放少量简装粽子、月饼及普通年货等慰问品,但全年最高人均不超过1000元。逢年过节少量慰问品发放的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这里的“逢年过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食品和生活用品(含简装粽子、月饼及普通年货)等。

  《意见》规定,奖励、补助及慰问项目的发放需形成书面文件,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各项活动应在活动前制定具体活动预算方案,奖励、补助、慰问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合理、适度原则。发放奖励、补助、慰问时,审批手续应齐全,签收应规范到位。

  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解释,简装月饼不应包括刀叉、高档工艺品、烟酒、茶叶、保健品、纪念品等与月饼毫不相干的贵重物品,且外包装材料也应尽量以普通塑料或纸盒为主。在月饼的价位上,建议人均价位不超过200元,以免价位过高导致超过全年总量1000元的限制。

  【独家评论】为海南规范节假日福利品发放点个赞

  来源:南海网 作者:肖时平

  眼看着中秋节一天天临近,今年的月饼能不能发放成为困扰很多用人单位头疼的难题。10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根据今年2月份我省出台的《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逢年过节(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可向工会会员发放少量简装粽子、月饼及普通年货等慰问品,因此月饼可以发放,但必须为简装月饼。(9月11日南海网)

  《意见》不仅明确了可以发放节假日福利品,也明确了福利品发放的范畴、标准,为海南大多数企业单位提供了详细的参考,解决了中秋节即将到来的燃眉之急。这样的规范性文件来得及时,来得必要,为企业单位和职工考虑,值得点赞。

  中秋节发月饼,本是一种福利,也是单位对职工的关怀。但近年来,一些单位借发月饼之机肆意挥霍公共财政,各式各样的天价月饼纷纷出炉,完全脱离了中秋发月饼的本意,让中秋发月饼的福利也被人广为诟病。这种现象在海南也存在,例如去年海南就通报了几起违规发放月饼券的案例。

  违规发放月饼不值得提倡,但我们也要看到,节假日发放福利品本就是维系企业单位与职工之间关系的一种方式,有人性化的企业单位会让职工更加温暖,也更能凝聚人心。如果有一套清晰的标准,把“发月饼”的行为规范起来,确实能把“法规”和“人情”兼顾。

  从这个意义上说,海南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发放时间、限额、内容形式等方面,显然是为了达到最起码的公平公正,从源头上杜绝节假日腐败。只是,文件规范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要解决的是落实到位,而这,就需要加强监督和约束,需要广泛监督,让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监督,从而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不让腐败之手伸向节假日福利品发放。(肖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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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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