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东县纪委对黄流镇赤龙村委会主任陈积祥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黄流镇赤龙村委会在2010年7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以私人名义存放土地管理费、赤龙村大门的部分募捐款316905.1元;在账外核算2011年春节期间所筹集到的运动会资金26300元。陈积祥作为时任赤龙村委会主任,应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陈积祥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乐东县纪委)
责任编辑:甘晨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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