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不收天价停车费,这笔账应该怎么算?

  南海网特约评论员:仗剑天涯

  开车撞了马路中间的交通护栏,仅停车费就要将近5千元,懂海口的人都懂金鹰公司,金鹰公司一直都很牛的。不过,这回遇到和金鹰死磕的人,再加上媒体撑腰,金鹰这回牛不起来了。

  据南海网报道,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针对电视问政节目中暴露出的交通管理不到位和收取“天价”停车费等问题。即日起,对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扣留的交通事故车辆,不再向事故当事人收取保管费。

  事情起因很简单,今年3月13日凌晨,有人开车碰撞道路中间护栏,造成车辆和交通设施损坏,交警支队龙华大队现场勘查取证后,将其车辆拖曳至海口金鹰清障公司停车场保管处理。9月16日,车主去停车场领取车辆时被告知须缴纳车辆拖曳和停放保管费用共计4905元。对于将近5000元的“天价”停车费,车主表示不应由其承担。

  车主哪来的底气抗衡金鹰,给他撑腰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涉案财物保管费用由作出扣押决定的交警部门承担。不过,法律一直就在那里,但海口的金鹰就一直没执行。金鹰不执行有什么背景?媒体曾介绍,海南金鹰安保集团公司是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的特殊企业,是一支新型的社会治安防范力量。

  根据资料,金鹰公司在2014年和公安局脱钩,转让给了一家叫做中铁建金鹰的公司运营。但是细心的人发现,金鹰在海口,业务范围很广:公司下辖有人防护卫、押运护卫、安防报警、保安培训、印章服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锁业、爆破、交通清障、安防器材、特保大队等18家独立法人的业务经营单位,其中人防护卫公司就开了5家。这些公司的性质大都与公安部门的职责相似。“天价停车费”的事情爆出来后,海口交警支队也能及时向海口金鹰交通清障服务公司发出《关于对当事人免收交通事故车辆保管费的通知》,人们很怀疑,金鹰和海口公安到底有没有脱钩?

  早在22年前的1993年7月,《公安部关于禁止公安机关经商办企业和公安干警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颁布,明文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兴办的公司、企业(如保安服务公司、生产性基地和劳动服务公司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实行警企分开,在职能、人员、财务、名称等方面与原机关彻底脱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法经营,不准推销国家规定的违禁产品,禁止搞垄断经营。

  如此看来,金鹰公司一直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其背景或许是公安部门一直没执行,或者没认真执行《公安部关于禁止公安机关经商办企业和公安干警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这笔天价停车费的账免了,以前的账怎么算,今后的账怎么算?金鹰公司和公安局真的彻底脱钩了吗?其中不再有利益输送了吗?还这么藕断丝、遮遮掩掩地继续办下去吗?

  天价停车费,说白了就是收钱,凡是涉及到收钱的问题,背后都有扯不清楚的利益链条。如果没有人撑腰,金鹰公司是牛不起来的。金鹰不收天价停车费了,这笔账不能不算清楚,要不,今后说不定换个方式又出来收钱的。

本文为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原创评论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和来源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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