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地税窝案”须双管齐下

  杨花花:杜绝“地税窝案”须双管齐下

  2009年3月至2014年8月,高新运一直担任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法院事后查明,上述期间,高新运先后收受他人钱物85次,包括138万元现金、22.7万元购物卡、4万元加油卡、3万元洗浴卡、1万元餐饮卡、黄金250克、照相机3部、镜头一组(6个)。(新华网2015年10月12日)“一人能顶半片天”。这句话是群众对地税干部形象的说法,这个群体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可谓重大。然而,近日据新闻媒体报道,河南南阳68名官员陷行贿窝案,平均行贿金额2.1万元,多数是因为“买官”。地税系统内买官、卖官现象触目惊心,一经报道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担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重要使命的地税部门在国家经济做出的突出贡献有目共睹。全国地税工作者众多,队伍庞大。作为直接与“钱”打交道的国家工作人员,他们面对的是企业和群众,其作风正与不正,廉洁不廉洁,都直接影响国家工作人员在群众心中的印象,影响的是党和群众之间的鱼水情。

  反腐没有例外,更没有禁区。税务部门虽然是垂直管理单位,与一般的行政单位有别,但是要求其遵守党纪、遵守法律的原则不会变,类似行贿、买官、卖官这样的黑暗勾当绝不允许发生。

  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大前提下,国家干部也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其中就包括精神懈怠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应该看到,人无完人,地税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地税干部法治意识淡薄,认为走后门、拉关系是人之常情;送礼、行贿也司空见惯。因此,在日常工作中,作风懒散、甚至触犯党纪法规。在大大小小的“蚁穴”攻击下,群众看不到笑脸,政治生态也一副沆瀣之气,造成群众怨声载道。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反腐反四风的大背景下,杜绝“地税窝案”,惩治买官、卖官必须果断高举法治利剑,加大监督力度,做到双管齐下。垂直管辖单位虽然与一般行政单位有异,但地方政府也不能不管不问,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只有加强责任意识,监督到位,才能督促其用好权,当好家,做好本职工作。要让法治思维、党纪深入人心,知法守法、懂规矩守规矩。同时,要以持续不断的反腐高压形成威慑力,让官员不想腐、不敢腐。(杨花花)

责任编辑:冉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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