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盐务局:督促清退“小金库”违规发放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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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海南省盐务局(总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月9日至2月13日,省委巡视五组对我局(总公司)开展了专项巡视。7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局(总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省盐务局(总公司)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党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纪委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按照巡视整改通知书要求,抓紧抓落实。7月24日上午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后,下午党委书记、局长王凤奇主持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马勇霞书记、李秀领部长、李国梁副省长的重要指示,领会把握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办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王凤奇任组长,党委成员、副局长曾繁忠、符芳海任副组长,监察审计(纪检法规)处长、组织人事处副处长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措施。针对巡视反馈的11个方面的问题,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共海南省盐务局(总公司)委员会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工作方案》,逐条逐项列出整改目标和措施,把整改事项具体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四个明确”。7月27日下午,省盐务局(总公司)召开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海口地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局务会议,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启动整改。

  三是统筹推进,全程跟踪督办。省盐务局(总公司)党委把整改落实工作与抓好盐业管理体制改革、“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维护食盐市场稳定等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在党委领导下,由监察审计(纪检法规)处牵头,组织人事处、规划发展处等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督促具体事项的整改落实。对重点单位榆亚盐场、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整改工作开展了现场督查督导。

  二、抓住巡视反馈的问题认真扎实整改

  (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局纪委监督责任缺失,缺少有效的制度措施,对廉政风险点的查找、防控不力的问题,局党委、纪委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

  1.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党委中心组、纪委先后3次组织学习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研究修订了《海南省盐务局(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提高了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担当。

  2.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党委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查找廉政防控的风险点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形成工作制度。8月6日,局(总公司)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2015年下半年落实“两个责任”整改计划》,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安排。8月4日,局纪委召开纪委委员与监察审计(纪检法规)处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纪检执纪监督责任的认识,部署执纪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任务的落实。

  3.继续坚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8月3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海口地区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参观海南省暨海口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谈感受录像;及时向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转发省纪委监察厅、省直纪工委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坚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8月26日,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委召开了一次机关副处以上、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对照全国通报的反面典型,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开展研讨,认真反思,自警自省。

  4.加强执纪监督检查。督促海口分局(分公司)有关人员退还违规发放和领取的先进科室奖、出差补助、购物卡补贴的整改。对执行食盐配送收入管理办法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分公司根据不同的销区,实施不同的配送措施,一类是由分公司建立配送网络,分公司职工直接配送的,其配送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进入分公司总体收入核算,然后进行奖励分配。二是由分公司建立配送网络,分公司职工以承包方式进行配送的,分公司与职工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工资、奖金、费用、责任等内容,货款和配送收入等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进入分公司总体收入核算。三类是由分公司职工以外的经济实体(含供销社及其果副公司)以承包方式进行配送的,由分公司与经济实体签订合同,明确上交投资收益、劳务费用等内容,并将上交的收入纳入分公司财务管理和总体收入进行奖励分配;分公司不参与其中配送的,不得向经济实体收取销区批发价外的管理费用,规范了分公司食盐配送收入管理。对整改重点单位榆亚盐场、盐业进出口公司实行监督检查,组成两个工作组跟踪督促巡视整改任务的落实。

  5.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局(总公司)组织人员梳理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编印了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汇编了民主决策、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行政审批、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56项。指导榆亚盐场、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等重点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仓储管理等制度。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少数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局(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多次约谈海口分局(分公司)主要领导,安排监察审计(纪检法规)处到海口分局(分公司)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督促清退“小金库”违规发放的财物。截止7月6日,海口分局(分公司)有关人员已退还违规发放和领取的先进科室奖、出差补助、购物卡补贴共计410720元;退休人员余款74180元已安排按月扣缴。为规范配送收入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总公司研究制定下发了《食盐配送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财务收支核算工作的通知》,将食盐配送作为公司一项经营业务,纳入公司统一账户规范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各直属企业按照总公司要求认真做了整改。

  2.关于下属某企业在土地开发中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嫌疑的问题。一方面,局(总公司)组织工作组到榆亚盐场指导并督促整改。7月28日,工作组组织盐场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海南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榆亚盐场重新修订了《海南省榆亚盐场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对正在开工建设的“榆红43亩”房地产项目、“南边海16亩”南海方舟度假酒店项目,以及尚未开工的“文昌64.2亩”、“棕榈滩28亩”(由妙林田详16.59亩置换)合作项目,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股份比例分成,并主动、积极参与项目公司的开发经营管理;对已变更为固定收益的海罗120亩项目,盐场同合作方三亚京基地产公司认真协商,追加盐场方利益,争取企业收益最大化;对驷轩分场仅存的1700亩盐田生产用地,盐场将积极争取三亚市人民政府的支持,采取变更用地性质或土地置换形式进行开发,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企业国有资产权转让管理若干规定》招商引资,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已承包租赁的资产,根据目前的经济形势,盐场同综合楼、幼儿园、农贸市场的承包户进行协商,分别提高了一定的租金,增加了企业的收益。另一方面,局(总公司)配合有关部门做进一步的调查。

  3.关于下属某公司没有建立财务内控制度,财务管理上存在严重违规的问题。7月28日,局(总公司)组织工作组到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对巡视组指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对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公司财务账上的39单装卸费开支与业务人员的原始工作记录做了核实;对公司财务管理重视不够,要求不严,制度缺失等进行了认真反思,提高了认识,完善了制度;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低,没能按操作规范要求报销发生的费用;在非盐产品葡萄酒的经营过程中,仓库管理人员未能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进销存报账和管理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深刻检讨,提高认识,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及时建章立制,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制订了《海南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仓库管理规定》、《海南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关于规范财务报帐会计资料的规定》等管理规章;对仓库管理通过清查实物,建立台账;对相关人员建立学习考核上岗制度,考核未通过的,待岗三个月,再通不过的辞退。

  (三)在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求稳怕乱思想,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不够;非盐产业发展缓慢,盐场许多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8月6日,省盐务局(总公司)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制定了《海南省盐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思路,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巩固传统产业,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和非盐产业;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增加科技投入,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研究确定了盐业办公综合大楼、海盐大厦项目、整合和改造盐业仓储设施、海龙盛景小区二期盛园项目、东方万通物流中心、文昌市森林小区、绿色食盐生产基地等七个重点项目;提出了理顺盐业管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巩固原盐生产规模,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多品种盐;扩大产业空间,发展非盐产业;加强仓库建设,加大食盐储备;构建配送体系,确保碘盐供应;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确保食盐安全供应;扩大招商引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人才教育培训,优化人才配置结构等九项主要措施。

  2.关于思想工作整体上薄弱,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的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

  针对思想工作整体上薄弱问题,省盐务局(总公司)党委制定了2015年下半年政治思想工作活动安排。从8月10日开始,结合下基层调研走访,省盐务局领导分片与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广泛谈心活动;盐业工会开展帮助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活动;结合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局(总公司)安排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拟定于11月底组织盐业系统开展一次篮球、兵乓球、羽毛球、拔河等文体竞赛活动。

  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作风不实、内耗严重,违法违纪问题,8月10日,省盐务局(总公司)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榆亚盐场领导班子进行了诫勉谈话,提出了整改要求。

  针对不能严格遵守上班纪律问题,组织人事处会同监察审计(纪检法规)处组织了8次不定期检查,对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进行3次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局务会上做了通报,整顿机关上班纪律。

  (四)在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不强,在干部选用等重大问题决策上议而不决,有的班子和机关负责人岗位一直没有配齐配强的问题。因省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及省国资委明确在盐业体制改革期间,暂冻结人事调整,不得提拨、调入干部,省盐务局与省国资委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进行了沟通研究,并将结合实施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配合省国资委按照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国资系统内采取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形式,配备好榆亚盐场等企业领导班子,促进企业的稳定、改革、发展。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人员转岗分流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关于领导班子内部相互沟通、配合、支持不够的问题。在听取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总公司)党委书记分别找班子成员进行谈心、沟通,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信任、理解、配合、支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互开展帮助和自我批评;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主动担责,积极整改。

  3.关于某下属企业干部人事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局(总公司)党委责成组织人事处核实调查了2011年11月榆亚盐场调入的两名人员情况。其中一名是为了解决同系统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调入盐场工作符合有关规定。另一名是照顾关系调入。要求榆亚盐场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将该名人员从调入盐场至退休期间,企业为其支付的基本生活费、缴纳的社保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累计63566.10元如数退还企业(该同志已于2015年8月3日向盐场全部退还了单位支付的款项)。并且盐场领导班子作出了书面检查。同时,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海南省榆亚盐场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规定一般员工不再调入,盐场急需的管理型、技术型人才,应采取严格录用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

  4.关于某下属企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局(总公司)党委责成组织人事处指导榆亚盐场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对个别同志档案材料缺失问题,已根据当时会议记录,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同志档案材料予以补齐。同时,制定了《海南省榆亚盐场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备了专职人事档案管理员,按《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办法重新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编制好档案归档目录,健全档案材料,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持续抓好整改助推改革和发展

  目前,省盐务局(总公司)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要持续狠抓落实,久久为功,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一是坚决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真正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是强化对部门、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管。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加强各职能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各项措施,保证盐业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三是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细化相关配套措施。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积极开展党务、政务、场(司)务公开,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都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规范决策。

  四是严格执纪监督,严肃实行责任追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掌握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趋势性和意识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核实或警示诫勉,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违纪问题发展为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按党纪政纪实行责任追究。

  五是以巡视整改成果助推海南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在盐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过渡期,省盐务局(总公司)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核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需要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后继续解决的,省盐务局(总公司)党委将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和要求,将整改任务按照职能划分移交到新职能部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完成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98-66266511;邮政信箱: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三西路15号海南省盐务局,邮编:570208;电子邮箱:hnyy0898@163.com。

  中共海南省盐务局(总公司)委员会

  2015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陈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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