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明师大老师打男童被停止办学 自称是学生未毕业

  29日上午,南海网记者再次来到位于龙昆南路的某小区13楼明师大地址处,发现之前张贴在门口的宣传广告已不见踪影,大门紧锁。李某楠称“已经接到教育局的整改通知,关门停业了”。(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南海网海口10月2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孙令正)连日来,南海网记者报道了海口7岁男童辉辉称被海南明师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师大)的老师殴打屁股多次致身上淤青的消息。28日,海口市琼山教育局向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29日,当事老师李某楠称接到教育局的停止招生的整改通知书。南海网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海口目前依然存在培训机构无证办学等方面的乱象。

  当事老师:接受教育局的停止招生整改通知

  28日,南海网记者从琼山区教育局基教股获悉,“找不到该公司的办学资质”。对此,该局向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认为“经查,你公司是一所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培训机构,属于违规办学行为。自整改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应立即停止办学,你培训机构应及时告知参加培训的学生,并按规定退还培训费”。28日中午,当南海网记者和琼山教育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到该公司送达《整改通知书》时,却发现大门紧锁,多次敲门无人应答,而拨打公司门牌上的联系电话也一直属于忙音状态。

  29日上午,南海网记者再次来到位于龙昆南路的某小区13楼明师大地址处,发现之前张贴在门口的宣传广告已不见踪影,大门紧锁。南海网记者多次敲门,也无人应答。

  南海网记者再次电话联系李某楠,她称“已经接受教育局的整改通知,关门停业了”。

  随后,琼山区教育局基教股相关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当事人29日上午已经到该局领取《整改通知书》。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将继续跟踪整改的结果。

  当问及李某楠对孩子的事情如何处理时,她不予回答。

  孩子母亲:孩子心理出了些问题

  据了解,28日上午,外婆带辉辉到离家较近的解放军第一八七中心医院验了伤,彩超报告书显示,其双侧臀部皮下软组织明显肿胀。

  29日,辉辉的母亲陈女士向南海网记者反映,事情发生以后,孩子“心理上出了些问题,如睡觉时会突然惊醒过来找妈妈、及有暴力倾向等现象”。

  陈女士称,“如果此事得不到妥善处理,将诉讼法律”。

  派出所:调解不下可法律诉讼

  据了解,27日下午,伤心而且愤怒的陈女士到辖区的海口市公安局忠介派出所报案。她说,“只希望给孩子讨个说法。”

  28日下午,当事人李某楠被辖区派出所传唤做笔录。她自称是海南师范大学大四学生,目前还没有毕业。记者查询发现,当事人曾在学校相关会议上讲述,她在大一时就确立了“我要创业,我要当老板”的信念。她成立了明师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获得了学校创业项目的资助,目前公司月收入达十几万元。

  29日,辖区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派出所依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如果双方不接受调解,“当事人可到法院诉讼解决”。

  走访:培训机构存在无证办学等方面的乱象

  据琼山区教育局基教股相关负责人介绍,民办教育机构及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的消防证书、卫生保健合格证、办学章程,才能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教育机构及培训机构必须把《办学许可证》挂在显目位置,家长及学生在报名时要先查询对方是否具备办学、招生的资格,如果看不到该证,说明对可能存在违规办学的情况”。

  南海网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海口依然存在证件不具备的培训机构。28日上午,南海网记者在海口府城高登街一家名为“环岛阳光培训中心”发现,虽然该中心已对外招生,但却看不到《办学许可证》。该中心负责人称,“刚刚迁移办学地址,正在办理当中”。

  29日,南海网记者在和明师大同一栋楼办公的一家名为“弘文教育中心”发现,虽然具备了工商及税务许可证,但却提供不出《办学许可证》。中心负责人称,“刚刚装修完毕,还来不及办理”。

  对此,琼山区教育局基教股相关负责人认为,如果被培训者发现培训机构存在无证办学的现象,可向教育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要求对方退还之前缴纳的培训费。

  南海网记者在和明师大同一栋楼办公的一家名为“弘文教育中心”发现,虽然具备了工商及税务许可证,但却提供不出《办学许可证》。(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责任编辑:陈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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