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实名制有名无实源于政策太“虚”

  11月1日是国家邮政局规定的实行“快递实名制”的首日,根据规定,邮件、快件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记者到成都申通、韵达、顺丰、EMS四家快递公司“亲测”发现,有的网点不仅并未登记身份证,甚至对用“矮大紧”、“流川枫”、“流大川”这样的网名寄递都是认可的。(11月2日《华西都市报》)

  此前发生的多起快递包裹爆炸事件,给快递业的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快递实名制呼声渐高。然而,鉴于推行“实名制”,在发挥出“增强邮包安全性、增加案件可追溯性、有效打击犯罪”等“正能量”的同时,亦存在泄漏客户个人隐私等风险,一直也存在着较大争议。

  经过反复、充分的利弊权衡,至本月1日,“快递实名制”终于尘埃落定。然而,经由媒体实地探访却发现,新规的落实执行情况并不好,包括很多知名快递公司,对该项规定的执行都奉行了“阳逢阴为”的狡黠策略。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若打电话咨询,快递公司会一板一眼地告诉你,已经按规定实名制了;而现场去办业务,有的网点不但不查验身份证,连信口开河编出来的名字、身份证号也可顺利过关。

  “实名制”雷声大、雨点小,原因并不复杂。相对于快递公司而言,推行实名制不可避免地增加了收件环节的劳动量和成本,还可能损失部分不予配合的客户,事实上,执行这一新规至多落个“遵纪守法”的虚名,而就目下的政策要求来看,不执行也没什么后果嘛。快递公司是经济实休,利益驱动之下,他们才不会去自讨这个麻烦。

  很显然,国家邮政局关于快递实名制的新规,由于没有针对违规行为列明相应的处罚标准,正是这种“纸老虎”般的政策,才导致了快递实名制执行层面“有名无实”的尴尬局面。而任由这样的开局继续下去,政策预期难免落空。

  无数过往事实证明,任何新规的成功推行,仅四平八稳地作原则性、粗线条框范,而不讲激励、不论惩戒,则难免沦为形式。作为行业监管部门,纵然无法实现对所有快递公司经营网点24小时“一对一”式盯防,新规的执行也确实不可能“一步到位”,但至少可以着眼快递市场实际事前周全考虑,一方面尝试就实名制可能带来的“负作用”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另一面,执行中不妨广设检举投诉渠道,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力量,对典型的违规行为实施严管重罚以杀鸡骇猴。而像国家邮政局此番的快递实名制新规,连个起码的处罚标准和执行细则都没有,则实有敷衍应付、纸上谈兵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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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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