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校长,多年冒领贫困生补助款,并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挪用公款是为了经营食堂,解决学生吃饭问题。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原儋州市峨蔓镇盐丁小学校长王某因挪用公款罪获刑两年四个月。(11月3日海南日报)
冒领贫困生补助款,却辩称为了解决学生吃饭问题,未免太过荒诞无稽,尽管王某巧舌如簧,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严厉制裁。值得注意的是,最近海南教育系统多起腐败案件被查处、曝光,如琼中县红毛希望小学原校长董有贤涉嫌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海口市海瑞学校原校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学前班学生报名费并将部分报名费占为己有被立案审查;此前也有多起涉及工程建设、校服采购等校园腐败案曝光。人们不能不追问的是,海南基层学校的违纪违法现象何以呈多发态势?
毋庸置疑,这些涉嫌贪腐违纪、犯罪的学校领导、教职人员,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主要是无视党纪国法、私欲膨胀,将手中权力当成牟取私利工具的结果,是党性观念不强、法律意识不强、廉洁意识不强的具体表现。但个案多发、频发显然也折射出整个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生态不良,不能仅仅归咎于“个人行为”,而有必要上升到全局的高度来考量、检视,并且做出相应的矫正、改进,否则或很难遏制这种不良局面。
当下腐败与反腐败越来越呈现出复杂性趋势,校园也日益受到社会不正之风的侵蚀而不再是净土,在全国上下零容忍反腐败的凌厉态势面前,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有没有受到应有重视?廉洁教育是不是正常开展,监督、约束机制有否建立、是否给力?有关部门有没有及时对某些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及时启动告诫、问责?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是不是真正落实了?等等,无疑都必须做出深刻的反省。
权力一旦缺失有效监督和约束必然会滋生腐败,主管部门不重视抓廉政建设,腐败现象难免会抬头、不正之风或将蔓延。因而,针对基层教育部门腐败案件频发的现状,教育主管部门要提高警惕,完善监督追责制度,才能促进教育系统的廉政生态得到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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