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意险”别成搭车涨价
-向帅
据媒体报道,从今年11月起,铁路部门为境内乘坐火车的旅客提供铁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服务,旅客可自愿投保。成人保费3元,儿童保费1元。
铁路部门试行的“软服务”新措施“乘意险”,对于乘客而言并不陌生,这不仅是因为人身意外伤害险与人寿保险、养老等保险、各类商业保险等险种一样,是人们所熟知的保险形式,更由于在较长的一段时间,“乘意险”一直属于火车票、汽车票捆绑销售的险种。然而,这一险种却因强制销售、未实名制、理赔难、赔额低、费用高、于法无据等因素,饱受公众诟病。实际上,早在2009年3月保监会7号文件就已经叫停了以撕票方式买卖的乘车意外保险,取而代之实名制乘车保险。然而,虽然期间“乘意险”经历了多种实名制方案变革,但都难以执行,不仅漏洞百出,难以起到实名制的作用,更因“搭车销售”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2013年就曾声明废止了车票中包含的铁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声明一出,广大乘客这才知晓此前被购买的火车票中,有2%的价钱被用于购买“乘意险”了,然而,广大乘客既未被告知,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更无权选择,被强制消费,更可气的是,车票有高低,保险费用也相去甚远,然而最高保额却均只有2万元,严重损害了市场公平原则。
此次,铁路部门重新推出新的“乘意险”是自愿投保并开具专用发票,其出发点是对此前强制销售的“乘意险”被取消后的一种补充,并将选择权交换给乘客,这是一次市场秩序的回归、经济理性的回归。这意味着,乘客有权自由选择不同企业推出的“乘意险”,也完全可以选择安全“裸奔”。但无论如何,乘客安全受保障的前提并不因是否购买乘意险而改变,这是履行乘车合同的前提,只是说多了一份保险,就多了一份保障而已。
东西好不好,谁用谁知道。只期待,这次铁路部门推出的“乘意险”能够恪守市场本分,实实在在助力于乘客出行的安全保障,别因利益冲动,再行搭车销售,构成“变相”涨价。新的“乘意险”不论好坏,都需要经过乘客与市场的检验方能知晓,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韩慧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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