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启动 3种方式缴费不收现金

  2016年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已开始

2016年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已开始

  南海网记者11月13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 王旭)南海网记者今日从海口市人社局获悉,海口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征缴工作从11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所有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

  据了解,2016年度计划全市应完成参保人数50万人。参保人可到社区、居民委员会、4个区的社保中心办理,今年通过POS机、ATM机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3种方式缴费。

  另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对象原则上属农村居民,均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居民健康卡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农业户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外出务工、失地农民(农转非)、回农村居住的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农村常住人员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自愿参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海口参合率不低于97%。

  根据相关规定,城镇和农村居民缴费期间,民政、残联、计生三部门要做好低保对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非重度残疾人、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等符合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相关政策,由财政全额(或部分)补助个人缴费部分的人员的参保(合)身份确定工作,及时为其提供相关证明(证书)材料,以便参保人按规定享受相应优惠待遇。

责任编辑:冉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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