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 守护绿色宝岛

    ■ 饶思锐

    全省检察机关今年7月下旬启动“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以来,生态检察效果明显。

    经过长期的增绿护绿,海南的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破坏生态现象仍时有发生,并且在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行政查处、刑事立案等方面,还存在着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司法保护是生态保护的重要一环,而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随着“环境污染罪”进入《刑法》,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入罪门槛极大降低,检察机关要坚守公众利益“代言人”的本色,对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提高环境污染者的违法成本,以法为盾守护绿色宝岛。只有从严打击这些问题,才能有效震慑生态环境领域的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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