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通报十二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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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昌:通报十二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海南廉政网屯昌12月2日讯11月30日,屯昌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对十二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十二起“四风”和腐败问题是:

  一、屯昌县雨水岭农场场长符方新等违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符方新担任屯昌县雨水岭农场场长期间,违反国家财经管理法规规定,通过职工虚领“职工补助”方式,冲抵农场各项开支费用,共计237027元。符方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套取屯昌县雨水岭农场资金共计7332元据为己有;符方新等人以“工作开支”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共计35187元。屯昌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符方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此外,该农场支委、副场长林先美等7人也因虚领“职工补助”或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农场支委、副场长林先美,副场长、工会主席张雄道,农场支委、出纳王文秀等3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农场一队队长肖学汉、农场党支部书记王培植(已退休)、农场党支部委员黎书明(已退休)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场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时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二、屯昌县商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梁安成挪用公款问题。梁安成在担任屯昌县商业总公司报账员期间,在向该公司下属单位屯昌五金公司等收取管理费、租金时,未及时将管理费、租金存入该公司银行账户,挪用该公司款项共计239353.34元用于其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鉴于梁安成在组织初核前,主动向组织交待其违纪问题,全款退还违纪所得,屯昌县纪委给予梁安成开除党籍处分。该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周朝雄和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赵泽榆,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对国家财产监管不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该公司会计杜秀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对县商业总公司收支账目进行建账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屯昌县社保局副局长吴多忠审核超龄参保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吴多忠在担任县社保局副局长期间,与时任该局干部郑炼、工作人员吴清任等人,在审核吴××等四人的超龄参保申报材料时,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吴××等四人违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共计91347.13元。屯昌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吴多忠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郑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屯昌县纪委给予吴清任党内警告处分。

  四、屯城镇新南居委会干部非法转让土地问题。2012年,赖昌定在担任屯城镇新南居委会新西经济社社长期间,与时任屯城镇新南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肖开史、时任屯城镇新南居委会新西经济社社委周文东,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规定,致使新西经济社擅自将该社荔枝山埇10.2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屯昌县纪委给予赖昌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分别给予肖开史、周文东等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南坤镇藤寨林业站原负责人符文献骗取荒山造林补贴款问题。2004年至2005年,符文献在担任南坤镇藤寨林业站负责人期间,将南坤镇岭坡村委会以及郑××的共计61亩土地,以其女儿符××的名义办理荒山造林手续,骗取荒山造林补贴款共计3050元。屯昌县纪委给予符文献党内警告处分。

  六、枫木镇大葵村干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3月至11月,时任枫木镇大葵村党支部书记郭光孝,大葵村党支部委员陈槟、张进波等3人,在负责枫木镇大葵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陈××、蔡××家庭户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000元。屯昌县纪委分别给予郭光孝、陈槟、张进波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

  七、坡心镇垃圾转运站站长冼家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9月,时任坡心镇加买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冼家标,在负责坡心镇加买社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核查工作职责,致使冯××、陈××家庭户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000元。屯昌县纪委给予冼家标党内警告处分。

  八、屯昌县招商局干部王康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3月至2014年11月,王康春负责坡心镇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审核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王××、陈××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8000元。此外,时任坡心镇南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业创,在负责坡心镇南台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核查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王××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000元。屯昌县纪委分别给予王康春、刘业创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

  九、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干部王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王斐负责经办屯城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时任屯城镇屯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启良,在负责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核查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梁××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000元。屯昌县纪委分别给予王斐、王启良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

  十、屯昌县屯城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符柏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2月至2011年1月,符柏负责经办屯城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良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其福,在负责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核查工作职责,致使梁××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000元。屯昌县纪委分别给予符柏、王其福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屯昌县国土局干部魏新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失职问题。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魏新升负责南吕镇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南吕镇大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范才,在负责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审核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庞××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4000元。屯昌县纪委给予程范才党内警告处分,屯昌县监察局给予魏新升行政记过处分。

  十二、南坤镇人民政府干部钟跃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钟跃伦负责南坤镇南坤片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时任南坤镇坡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成州,在负责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核查工作职责,致使黎××在未实际建设房屋的情况下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000元。屯昌县纪委分别给予钟跃伦、王成州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屯昌县纪委)

    东方:向社会公开曝光44名懒散工作人员

  海南廉政网东方12月2日讯 11月26日-27日,东方市纪委联合市电视台向社会公开曝光近期该市各单位上班纪律检查情况,通报考勤管理不严、纪律松弛单位6家,迟到早退、无故缺岗干部44名。

  据了解,继“中秋国庆明查暗访月”以来,该市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立足于抓早抓小,持续深入查纠作风不实、懒政怠政等“庸懒散奢贪”及“四风”问题。市纪委于11月16日—23日,分15组4批次对市直机关、乡镇及七所八站等44个单位的考勤管理及机关干部上班纪律情况、乡镇干部“走读”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纪律作风情况明显好转,大多数单位工作纪律情况良好。仍有个别单位考勤管理及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仍存在无故缺岗、迟到早退等违反上班纪律的问题。如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三家镇等4家单位考勤管理不规范;市水务局、板桥镇等2家单位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缺岗人员19名,迟到人员13名,早退人员12名。

  针对发现问题,东方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下发通报,并将通报情况同时在东方电视台及政府网站上曝光。责成违规人员作出书面检讨;被通报单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健全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被通报个人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市纪委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监督工作最前沿,加大对各级党委贯彻执行纪律作风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力度,强力查纠违规违纪行为。(东方市纪委 )

  文昌会文镇:工作不认真 一干部被诫勉谈话

  海南廉政网文昌12月2日讯 近日,文昌市会文镇纪委对因工作不认真造成群众误解的会文镇国土所干部黄远震进行诫勉谈话。

  据了解,9月16日,有群众举报会文镇国土所地图上关于阳光边港坡地的情况不属实,经镇纪委调查发现,该地部分为国有土地,部分为争议地,而非镇地图上显示的为国有土地,早已更正。因黄远震未及时更新电脑储存的文昌市农村集体宗地图,造成了群众的误解。针对黄远震工作不认真的问题,镇纪委决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文昌市纪委 )

责任编辑:邱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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