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斑马线路权还给行人,这个可以有

  海口市交警部门将加强人行横道斑马线及路口管控,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未停车让行,记3分,罚100元。(见12月9日A08版)

  由于车流量越来越大且很少有车辆让行,行人经无信号灯控制斑马线过马路越来越难,“步步惊心”。从人让车到车让人,显然是更成熟的汽车文明的体现,杭州等城市在这方面已做出了极佳表率。于情于理于法,斑马线车让人早就应得到刚性执行。

  在行人权益理应得到尊重的今天,在一桩桩血淋淋的事故面前,对不让行的车辆给予处罚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在提升城市文明指数方面管得严一些、步子迈得大一些,“这个可以有”。

责任编辑:魏燕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建言海南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