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创新学校食堂管理模式 个人承包食堂退出历史

  我省两部门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个人承包食堂退出历史

  ■ 海南日报记者 刘操

  海南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一直牵动社会各界,关系千家万户。去年,省食药监局和省教育厅联合督查组检查发现,上半年全省被抽查的67家学校食堂中仅一家完全达到要求,下半年80所被抽查学校食堂全部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今年秋季,通过抽查69家学校食堂,其中幼儿园19家、中小学校39家、中等职业学校6家、高校5家,共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62份、立案查处2家。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仍然不容乐观,保证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刻不容缓。

琼中思源实验学校,学生排队打饭。 本报记者 刘操 摄

  上周,为改变这一状况,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食药监局”)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学校食堂相关各方进行更严格、更细致的管理和约束。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专访两部门负责人,详解《通知》将对我省学校食堂工作带来哪些切实的改变。

  亮点1

  日常监管:

  食堂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能通过办学审批

  “幼儿园食堂本身因为场地小、人员配置少,存在不少隐患。”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无证学校食堂中,大部分是非法招生的“黑幼儿园”所办的食堂,这些食堂未获得食药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却一直在经营,食品安全隐患很大。

  为此,《通知》将对幼儿园食堂的审批监管作为一个重点,明确了幼儿园审批前,教育部门需会同当地食药监管部门现场考察,对其食堂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者方可批准。此外,凡当年内发生过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幼儿园年审不得通过。“以前是发生事故简单处理一下、罚款就完了,现在是要勒令幼儿园停止招生。”

  《通知》还明确,未来将鼓励学校开展“明厨亮灶”活动,通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规范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每个操作间都装上视频监控,跟我们餐厅的电视机、显示屏对接,学生和家长在开放日的时候可以看到后厨的操作,从业人员有没有‘穿衣戴帽’、‘规范操作’也就一目了然了。”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三亚和文昌市内学校都在做“透明厨房”,未来也将要求省内示范性学校食堂必须安装相应设备。

  今年初,省食药监局将《关于破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难题的请示》上报给省政府,要求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及其食堂管理者为第一责任人的监管格局。此次《通知》就明确提出,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较之以前的规章制度,此次《通知》增加了新的‘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要求。”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要求,各学校食堂还将在未来进行内部审核,每年春秋两季给食药监局递交自查报告。

  亮点2

  规范经营:

  无证经营学校食堂将被依法查处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显示,目前,全省学校食堂共3316家,无证学校食堂437家,其中幼儿园367家、中小学校69家和大中专院校1家。

  此次《通知》明确,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凡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许可条件,如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不相适应,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无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无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一律不发许可证。

  “食药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来要求学校食堂,如果无证学校食堂依然经营,就是违法,将被依法查处。”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部门将对无证食堂进行处罚,其中包括对符合大部分条件的食堂指导他们整改,还包括对不具备发证条件的学校食堂下发停业通知书。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我省对违规学校食堂依法处罚力度加大。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共立案139宗,罚款金额达56.8773万元。“这其中大部分就是对无证食堂的查处。”

  亮点3

  管理模式:

  个人承包食堂将退出历史

  4月17日,本报深读版《谁管学生这碗饭》报道,海南55%的公立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监管部门在梳理问题食堂时发现,全省学校食堂“以包代管”的模式带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省食药监局局长冯鸣在分析学校将饭堂承包进行管理的动机时表示,一种是学校领导的关系户,有些甚至就是学校领导的亲属在承包食堂,实际上就是一种利益输出。还有一种是学校负责人不愿意管,怕麻烦,不担当。”

  “我们要改变食堂的供餐、管理模式。以后学校食堂不再允许个人承包,学校食堂承包期后,新的食堂不允许再由个人承包。”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了4种经营模式,学校自主经营;委托食品经营企业管理模式,通过招标的方式引进有资质的食品经营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1+N”模式,即由1所符合集体用餐配送条件的学校食堂为周边的N所无食堂的学校送餐;中央厨房模式,由政府出资建设中央厨房,采取自主经营或引进优质食品经营企业进行管理,为周围的学校供餐。

  “学校食堂经营模式是充分调研基础上提出的几种选项,贴近海南实际,经营管理模式不可能单一形式管所有食堂,理应因地因校制宜,多元并存。”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举例,委托食品经营企业管理模式不同于过去个人承包食堂的模式,因为这种模式需要学校向专业餐饮企业购买服务,但管理的主体和责任都在学校。“硬件的投入由政府来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学校食堂基础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力度,改善学校食堂基本条件。”

  与此同时,学校此前如果为个人承包的模式,鼓励学校可以通过和老板谈判中止合同,或者政府买断、回购等方式来中止合同,进一步减少因为个人承包带来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

  亮点4

  责任约束:

  各方都有必做、禁做清单

  《通知》还分别针对食药监局、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必做清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禁做清单》。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责任清单明确各自对学校食品安全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各负其责,确保监管部门履职到位,学校管理到位,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该负责人介绍,以教育局的责任清单为例,必做清单中规定教育局“必须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管理”;“必须督促学校成立以学生、家长、老师等为主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接受社会监督”,在禁做清单中规定教育局“不准迟报(超过2个小时)、漏报、瞒报(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倒查教育部门没有履行清单职责,涉及到的负责人将被问责”。

  此外,伴随《通知》,两部门还下发了《海南省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准入与退出规定(试行)》、《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准入与退出规定(试行)》。通知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参照两项规定,制定严格的准入要求,实行集中招标和定点采购。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两项规定对相关企业要达到怎样的资质做了细致的说明,并提出学校引入企业竞争机制。“比如,规定中提出要求学校委托企业经营最长不能超过3年,不允许学校和企业签长期合同,因为考虑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

责任编辑:郭祖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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