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您当前的位置 : 南海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国动态
字号:

陕西铁路法院跨区划管辖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

来源:央广网 作者:雷恺 时间:2016-01-15 21:44:52

  央广网西安1月15日消息(记者雷恺)经报最高人民法院同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天(1月15日)起,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两级三院开始集中管辖原由西安市、安康市两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这是陕西省法院系统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重大举措,是陕西省司法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建国表示,从即日起,原由西安、安康两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原则上分别由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原由西安市、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以及不服西安、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裁判的二审行政案件、环境资源等案件,原则上由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但在今日之前,已在西安、安康两市中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以及对今日之前已经生效的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的除外。

  据介绍,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增设2个行政审判庭、1个环境资源审判庭,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各增设1个行政审判庭、1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分别负责审理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陕西省高院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遴选审判工作人员52名,选调担任内设机构领导人员8名,充实到铁路运输法院新设业务庭中,为试点改革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目前人员遴选(选调)和岗前培训工作均已完成,即日上岗工作。

  这项跨区划管辖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后,陕西省法院将监督指导西安铁路运输两级三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行政审判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高点起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甘晨卉
南海网24小时新闻报料热线966123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南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南海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热度点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