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给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打补丁”

  海南日报记者刘操

  关键词

  生态文明

  在今天召开的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诸多政协委员将焦点对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委员们围绕“如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设立海南省生态文明奖”等方面建言献策,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薄弱环节“打补丁”。

  推动从县区到省的示范建设

  截至2015年底,我省已累计建成28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278个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但国家级生态文明村镇只有3个,我们认为这与海南优美生态环境不符,远远落于东部沿海、中部地区,甚至西部一些省份。”农工党海南省委会副主委吉小妹表示。

  吉小妹建议,选择一些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好、排污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效果好、大气优良的市县率先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的创建,并进一步带动其他市(县、区)的创建。

  “一个省必须有80%的市(县、区)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的标准,这个省才能进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省的评估、考核与命名,我们希望通过提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的建设,最终推动海南生态文明示范省的建设。”

  设施和法规短板需加强

  王健委员认为,从整体上看,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在认识水平、管理能力、保障措施等方面与国际旅游岛建设总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投入不足,承载力脆弱,生态环境质量存在下降隐忧。

  民建海南省委今天在向大会递交《加大文明生态村创建力度,助推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建议时也指出,我省许多村庄“空心村”问题较严重,贫困村、贫困户较多,影响了创建的整体效果。

  民建海南省委的委员在调研中发现,在创建文明生态村过程中,有相当多的村民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不执行卫生公约和制度的现象普遍存在,加上设施配套不齐全,乱丢垃圾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张京红委员指出,我省现行法规对一些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发展的行为处罚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针对生态安全的预防性法律也相当缺乏。“要发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这些法规需要完善、加强。”

  高标准出台红线保护细则

  如何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农工党海南省委今天提交的《关于推动海南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建议》中提出,海南在今后发展中,要以《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为基础,尽快高标准出台“多规合一”背景下的生态红线保护实施细则,做好顶层设计,优化国土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张京红指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应该以生态法治理念为指导,依托于生态立法、生态执法和生态司法,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他提出,我省可探索生态修复补偿的司法保护机制,加强环境资源职能部门对被破坏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的监督。

  王健建议设立“海南省生态文明奖”,搭建一个从正面宣传、引领、带动和激励民众的平台,营造一个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环境。

  (海南日报海口1月25日讯)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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