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治良:海南法官年人均办案112件 类案参考制等保证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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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海口1月2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司法改革后,海南法院员额减少,收案量却大幅上升。据统计,入额法官人均办案112件。人少案多,如何保证法官的办案质量?1月28日,海南省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做客南海网“两会”会客厅时做出解答。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做客南海网“两会”会客厅。南海网记者陈望 摄

  据了解,海南法院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后,海南法官的员额减少28%,收案却增加了18%。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4631件,按入额法官计算,人均办案112件。海口的龙华法院的法官去年人均办案418件。

  董治良说,案件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现在符合立案条件的就当场立案,原来挡在“门外”的案件大量进来。二是往年法院在12月25日“关门”不收案了,12月26日后收的案件算作来年的案件。但去年按照立案改革的要求是不准“关门”,就算是12月31日来的案件也要登记立案。年底临时来起诉的案子分配到法官手上,审限不够,法官的结案率就会受到影响。所以,法官的压力都很大,但是要尽量减少积案,加班加点成为法官的工作常态。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做客南海网“两会”会客厅。南海网记者陈望 摄

  “为了保证办案质量,海南法院采取两大措施”。董治良介绍,一是类案参考制。海南高院编发《海南法院类案参考》,一共收录318个案例,基本涵盖了海南法院近些年审判实践中常见的、多发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法官可以参照裁判。这对于保证全省范围内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的统一,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由各级院资深法官、优秀法官组成临时主办法官专业会议、执行法官专业会议等。主办法官对于自己承办案件“拿不准”的,可将此提请至法官会议进行讨论。作为新类型案件,让审判委员会把关。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做客南海网“两会”会客厅。南海网记者陈望 摄

  另外,院庭长对年轻法官要“扶上马”、“带一程”,帮他看一看裁判文书,减少瑕疵。还有资深法官开示范庭、法官沙龙等制度措施也都能保证法官的办案质量。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做客南海网“两会”会客厅。南海网记者陈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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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冉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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