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校园网贷风靡有人春节被催债 父母成隐形担保人

点击南海网“深读海南”栏目 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点击查看更多相关视频

  校园网贷分期消费,野蛮生长背后有隐忧……

  -海南日报记者侯赛

  “零利息”“零首付”“线上审核”“最快3分钟到账”……记者在海南各大校园走访发现,网贷平台广告随处可见。只要填写一份客户资料,在校大学生就可以立即申请到上万元的贷款。

  大学生信贷,这个曾被传统银行抛弃的市场如今却成为互联网金融争抢的香饽饽,不仅涌现诺诺镑客、理财范、速溶360等针对大学生的P2P平台,且分期购物网站也杀入了学生P2P市场。

  大学生分期购物市场如今正在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新的吸金地,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又是大学生分期购物市场狂飙突进的一年,以趣分期、分期乐等为代表的大学生分期品牌迅速占领大学生购物市场,在短时间内,出现了十几甚至几十家分期平台,校园金融蓝海显而易见。

  而与此同时,大学生因进行高额网贷消费透支生活费、甚至违约被告上法庭的事件也屡屡发生。正视风险,堵塞漏洞,已成为一道绕不开的课题。

  案例

  大学生春节期间被催债

  面临每天不断攀升的高额贷款滞纳金,和“再不还款就告诉你父母”的威胁,他不得不四处找同学借钱还贷

  2月12日,本来还在欢欢喜喜过春节的海口经济学院的马文博(化名)同学却陷入了“被催债”危机,面临每天不断攀升的高额贷款滞纳金,和“再不还款就告诉你父母”的威胁,他不得不四处找同学借钱还贷款。

  在读的大学生,怎么会有贷款呢?记者了解到,原来他去年初在网上贷款买了两部Iphone6 Plus手机,送给女朋友一部,自己留了一部。

  “Iphone新款手机发布后,心就痒痒的,但没钱,后来看室友在网上贷款买了一部手机,于是自己也尝试了一下,就买了下来。”马文博坦言,高档手机算是奢侈品,向父母要钱不合适,分期还款会有些压力,但他可以做兼职还贷款。

  Iphone6 Plus当时在一家官网上的售价为6088元,他通过网上贷款购买了两部Iphone6 Plus,选择分成12期付款,每个月为一期,每月10日向网站还款1208元,年利率为19%。

  在校期间,马同学还可以通过兼职挣钱如期还贷。“今年寒假比较早,我回家后就没有了收入来源,不能顺利地还款了。”马同学无奈说道,“网站工作人员不停地打电话催我,说若不及时还款会联系我父母。”

  像马同学一样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大学生如今不在少数。记者走访海南各大高校了解到,如今网络借贷风靡校园,不少同学网络贷款购买数码产品,更有甚者,靠网贷来装“高富帅”、“白富美”,名牌手表、包包、护肤品都是通过网贷分期购买。

  调查

  动动手指万元贷款到账

  网上贷款程序简单,凭学生证、身份证、联络人的手机号等就可以迅速在网贷平台上得到几千至上万元的贷款

  “只要动动手指,0首付,万元贷款,一分钟到账!”高校快开学了,大学校园微信、QQ群中类似于“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贷款购物广告非常醒目。

  海南大学2012届毕业生吴楠(化名)大学毕业后,凭借当初在学校的人脉资源,做起了校园网贷经理人的生意。吴楠介绍说,网上贷款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凭学生证、身份证、联络人的手机号等就可以迅速在网贷平台上得到几千至上万元的贷款,可获取现金,也可以用于网购。

  “如今‘趣分期’和‘分期乐’两大网贷分期购物平台在海南的高校校园中最为流行。”吴楠告诉记者,购买的商品下单后,网站工作人员会对大学生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手续完成后便可拿到商品。如此便捷的贷款流程着实让不少囊中羞涩的大学生消费者趋之若鹜。

  记者发现,如今经营分期购物和“打白条”业务的网站也是在全国遍地开花。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分期”二字,就会发现“趣分期”“分期乐”“贝多分”“期待乐”……多种分期平台充斥网页。在全国高校学生广泛使用分期平台的大背景下,海南各大高校的网络借贷和分期平台线下代理业务也发展得如火如荼。

  那么,时下大学生使用分期平台的情况如何呢?又呈现出什么样的趋势?

  近日,Analysys易库智联发布《2016中国校园消费金融市场专题研究报告》,针对2893份大学生调查问卷分析发现,大学生群体对于分期消费的接受程度普遍较高,用过分期消费并且表示还会继续使用的,超过67%,而剩余30%多的大学生群体中,没进行过分期消费的只占22%。其次,大学生使用分期消费的频次较高,活跃用户达36%,且大学生对分期平台的粘性较高,使用一家分期平台的用户占比66%,显示出大学生分期消费呈现高频高粘性特征。研究指出,大学生分期消费需求强烈,必将进一步刺激市场的发展。

  分析

  分期购物市场瞅准优质高校

  优质高校的学生很少因几千块钱贷款而跑路,违约坏账率较低,成为各大代理商争相抢夺的主要优质目标消费者

  “校园分期产品实际上就是大学生虚拟信用卡。”海南大学金融系主任黄成明告诉记者,2009年以前,也有不少传统银行开发高校信贷市场,结果高违约率、高坏账率,致使2009年银监会正式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对已满18周岁但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且额度较低,这都大大提升了学生信用卡的门槛,信用卡开始逐步退出大学生金融借贷市场。

  而银行信用卡的“退位”,给大学生分期贷款业务提供了生长的土壤。伴随着互联网长大的95后一代进入了大学校园,他们的消费欲望和理念早已不同,提前消费也变成了一种很正常的事情,强烈的需求和空缺的市场形成了“洼地”。

  “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具有一个‘高大上’的商业模式,一边是平台和电商对接,另一端对接投资理财的人”,黄成明告诉记者,“趣分期、分期乐这类公司本身并不是电商,主要是帮助电商企业销售产品。大学生在分期付款平台购买产品,这些平台与P2P平台链接,将学生借款需求包装成为投资者购买的理财产品。”大学生在这些平台上发出借款购买标的,投资人选择借款人将钱借给对方,借款标的被投满之后,大学生用这笔钱去消费,再按月偿还本息给出借人。

  “而贷款业务也不是每个高校的学生想借都可以借的。”吴楠向记者透露,目前省内的一些优质高校和私立高职院校是各大代理商争相抢夺的主要优质目标消费者,其中海南大学和海口经济学院成为最大目标市场,占据全省分期市场的一半以上。

  “优质高校的学生,至少不会因为几千块钱而跑路,而对于一些生源较差的大专院校来说,却很难说,违约坏账率可能比较高。”为了提高风控,分期代理们也有他们的选择标准。

  风险

  学生消费父母成隐形担保人

  平台把本该学生本人承担的风险转嫁到了学生家长身上,而且利率高,有高利贷之嫌

  “只需填一张信息单,0首付就可以‘花明天的生活费,圆今天的苹果梦’。”分期消费让不少大学生消费者乐此不疲。而一旦大学生不能如期还款,除了会遭遇不断的电话催款外,还会导致高额的违约赔偿,最后会联系其父母,由父母承担债务。

  记者从某分期购物平台了解到,除了分期购物,该平台还开展了“白条”业务,学生只要注册后,可以申请到最高5000元的借款额度,根据借款期限不同,收取不同数额手续费,一旦违约逾期未还款,将面临按照未还金额每天1%的额度收取违约金。

  “按照每天1%的滞纳金缴纳额度来计算,那么最高滞纳金1年将达到借款额度的3倍以上。”中国民生银行三亚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张守玉告诉记者,相较于传统银行贷款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缴纳额度来说,网贷滞纳金缴纳标准是相当高的。

  “这些平台利率偏高,可能加重学生经济压力,一定程度上有高利贷的嫌疑”,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敏表示,“父母为还不起债务的孩子承担最后欠款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可以说父母是隐性的借贷人,这可能给机构增加了一层保护。”

  在钟敏看来,“大学生有旺盛的消费欲,但是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平台无疑是把本该学生本人承担的风险转嫁到了学生家长身上。而且,让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去做透支型消费也不利于引导正确的消费观念。”

  除父母联系方式之外,记者调查发现,分期申请人的大学同学、班委、室友、学校辅导员的电话号码,也都成为申请客户资料中必填的一项信息。“如果按期还款还好,一旦产生滞纳金,所有人都将成为‘追债’环节的一部分。”钟敏表示,未经他人许可,泄露他人私人信息,无形中也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高校老师并不赞成大学生分期消费这种消费方式。海南师范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叶教授认为,有的学生一时享受到分期消费的甜头,因为不需要一下子拿几千元钱出来,有了多余的钱去买其他东西,于是额外挥霍会越来越多。

  而叶教授的说法也确实在现实中得到印证,海口经济学院张乔(化名)同学向记者透露,她身边就有同学先后在多个网贷平台购买了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现如今,每月要还的欠款就超过千元,正常的生活开支都受到了影响。不得已之下,只能“拆东墙补西墙”,“这个平台的还款期到了就从别的平台再借点先还上,如果实在没辙了就向室友借。”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不少分期平台代理商甚至成为“分期专业户”的专业“拆借顾问”,帮助这些“分期专业户”们进行不同平台之间的套现,从中获取部分雇佣金,而雇佣金的比例甚至高达贷款金额的20%-30%。

  分析大学生网贷分期消费的利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席月民认为,大学生分期消费网络平台的搭建,客观上推动了消费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群体网购意愿强烈,分期消费网络平台的出现使得他们的消费更加省时省力,更重要的是,它解决了当代大学生实际消费能力有限与旺盛消费需求之间不相匹配的问题,通过分期付款和网络借贷可以大大缓解大学生们的资金压力,有助于培养大学生们的契约精神和守约意识。但与此同时,由于当前大学生消费教育工作仍显滞后,因此难免会助长一些大学生的非理性消费行为,导致相互攀比和“面子”消费,严重者会出现违约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过度的超前消费不利于他们确立正确的适度消费观和理性消费观。

  思考

  高速发展网贷分期购物平台,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2015年大学生网贷分期市场开始全面爆发。张守玉表示,大学生分期产品希望通过信贷产品,切入到学生的金融服务领域,持续向他们提供更多金融服务,随着用户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多。但学生成长之后,是继续使用分期产品,还是直接拥抱银行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更重要的是,这些主要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公司也面临着道德的质疑。从中收取利息,是这些创业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而比起信用卡分期付款7%以下的年利率来说,校园贷的年息通常高达20%以上,很多时候学生没办法还款,而最终变成家长埋单,这也让他们受到了“高利贷”的质疑。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银监局了解到,目前国家已经将P2P监管划入银监会的监管范畴,但对于如何监管,时下并没有出台明确的细则和指导性意见。目前国家监管层面对于校园消费金融的态度不明确,对于消费金融平台的运营资质,类虚拟信用卡是否合规等内容并无具体规定,造成大学生分期消费市场缺乏门槛,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

  钟敏提醒,针对服务对象,目前提供校园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服务商很大一部分是综合实力较小的企业,很多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其承诺的服务不一致,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及服务,甚至开办者有可能携款潜逃;学生在享受服务的同时,可能付出高额代价,面临高利贷风险,陷入失信陷阱。

  席月民认为,大学生分期消费网络平台及其产品的出现,快速适应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趋势,给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海量的消费需求和消费群体,市场份额的扩张正在成为众多平台相互竞争的首要目标,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给这一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然而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及其有效监管的扎实跟进,正成为大学生分期消费网络平台行业发展的主要挑战。”

  席月民指出,当前大学生分期付款消费平台所从事的具体业务并不局限于电子商务和网络借贷,而且一些平台还存在着欺诈、缺乏风险提示、消费信息安全等问题。“整体上讲,有效的政府监管不能单靠某一个政府部门,而是需要通过公安、工商以及金融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来实现,以期达到综合治理的理想效果。”

  “政府应首先要加强立法,对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商的准入进行规定,对服务对象进行详细的规范。”钟敏认为,应加强行业监管,督促行业自律,引导其针对大学生开展理性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培养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

  另外,要建立政府、交易网站、网络消费者三位一体的舆论监督体系,加强三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相互交流,既大力推崇积极的网络营销行为,也让非诚信行为得以曝光并得到应有的惩罚,为高校学生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对于伴随校园分期市场产生的各种代理商,张守玉认为,分期平台需要加强对其所办代理业务的监管,对其所办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性、资金用途合规性严加核查,防止出现代理商大规模套用客户资料、套取信贷资金而产生的系统性风险。

  提醒

  切勿使用个人信息替他人进行贷款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满足了学生群体的消费需求,但是很多外界诈骗分子利用学生的社会经验少,盗用学生的身份证和学生证等个人信息进行违规贷款,非法获利,严重扰乱互联网金融秩序的同时,也对学生本人的利益和信用造成严重的损害。

  黄成明提醒,大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防骗手段来进行自我保护。切勿使用个人信息替他人进行贷款,无论是承诺提供“好处”的陌生人,还是关系好的同学。

  其次,花钱要量力而行。在分期付款前,要考虑清楚能否按时还款保证信用,要时刻牢记信用不好会影响自己的一生。大学时代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导致日后信用消费受阻甚至进入“信用黑名单”。

  此外,大学生在使用校园分期服务时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用户个人信息一般是由于信息经手人太多而泄露,当前不少大学生分期平台存在线下审核、线下面签等线下信息流转确认的环节,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不能有效保证。

  (本报海口2月22日讯)

  大学生

  有旺盛的消费欲,但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因此对分期消费的接受程度较高,且对分期消费呈现高频高粘性特征。

  家长

  成为隐形担保人,子女在网贷分期购物平台消费,无力偿还贷款时,为不影响子女的信用记录,只能帮忙偿还。

  网贷分期

  购物平台

  一端对接电商,另一端对接投资理财的人,帮助电商企业销售产品。大学生通过平台发出借款购买标的,投资人选择借款人将钱借给对方,借款标的被投满之后,大学生用这笔钱去消费,再按月偿还本息给出借人。

  拆借顾问

  一些分期购物平台代理商帮助“分期专业户”们进行不同平台之间的套现,从中获取部分雇佣金,而雇佣金的比例甚至高达贷款金额的20%-30%。

  监管部门

  国家已经将P2P监管划入银监会的监管范畴,但对于如何监管,时下尚未出台明确的细则和指导性意见。

责任编辑:陈虹羽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