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开始实施当天,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引起全国媒体关注。
今天上午,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组织孔素英方和荣兰祥方就保护令一事进行听证。但听证会结束后,是否发保护令,仍没有最终结论。
法律界人士接受《法制晚报》(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采访时认为,反家暴法的规定有待细化,在“受理”是否需要审查、72个小时是指自然日的连续72小时还是工作日的72小时等方面不够细致,导致实践中存在理解差异,不利于法律实施。
3月1日上午10点半左右,孔素英到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孔素英在申请书中称,他和荣兰祥1987年结婚后,荣兰祥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不仅对自己造成伤害,还威胁到其家人安危,故她向济南市天桥区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荣兰祥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她和亲属。
法制晚报(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今天已经是3月7日,法院针对是否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组织了听证。
孔素英表示,3月1日上午法院收下了申请材料,3月4日法官告知已受理,并告知3月7日上午组织听证会。
她表示,她今天没去济南出庭,律师代她发表了意见,荣兰祥本人则亲自到庭,当庭称孔素英在申请书中所述的内容都不存在,是“捏造”。
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主任、著名反家暴专家李莹认为,济南市天桥区法院已经违反了反家暴法中的相关规定;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楠认为,这件事更说明反家暴法有待于细化。
“反家暴法规定,法院‘受理’后,72小时内裁定做出或不作出保护令。但,是收下诉状就算受理呢,还是像民事诉讼法中对普通民事诉讼的规定那样,有7天的受理期?没有明确规定;72小时,是指自然日中的连续72小时,还是仅指工作日,反家暴法也没有明确。”
陈楠律师认为,随着实践中利用反家暴法主张权利的人越来越多,这些细节越来越有细化的迫切必要,否则不利于法律实施。文/记者 江丞华 编辑 付中
原标题:蓝翔校长妻申请保护令 今仍无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