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关注失独家庭 建议完善法律体系提供温暖保障

  海南日报特派记者张谯星 罗霞 金昌波

  他们是早早失去天伦之乐的可怜父母,他们是渴望理解和关怀的不幸家庭……今年,住琼全国政协委员们不约而同地关注这样一个特殊群体——失独家庭。

  “要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帮扶力度”、“亟需完善对失独家庭的法律援助”……委员们表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忽视失独家庭,全社会要为他们撑起一把“关爱伞”。

  现状

  养老问题严峻精神亟需呵护

  “目前的扶助金显得杯水车薪,养老、医疗都是难题。对失独家庭的精神关怀目前基本处于空白阶段,公益机构介入较少,民间义工接近于零。”谈及失独家庭目前的生存状况,住琼全国政协委员冯川建显得忧心忡忡。

  “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意外亡故的家庭。冯川建告诉记者,根据调查,目前全国已有百余万个家庭成为失独家庭。失独父母曾是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光荣一代”,眼下,一方面很多人已步入中老年,自身劳动能力不断衰退,经受了丧子之痛的沉痛打击,容易长期精神抑郁,健康状况持续恶化;另一方面,年岁已长的他们还不得不面对医疗、养老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失独’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具体政策的问题,而逐步演化为一个社会问题。”

  住琼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林方略说,由于子女早亡,失独群体丧失了最基本、最重要且最可靠的老年生活保障,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面临着经济供养难以保障、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社会地位被忽视、养老问题严峻等生活困境,亟需政府和社会对他们进行援助。

  建议

  完善法律体系提供温暖保障

  “首先要加强失独家庭数据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失独家庭档案,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冯川建建议,由政府主导,社区、居委会牵头,全面统计失独家庭数量,充分掌握失独家庭的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详细状况,了解其最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需求,建立数据档案,并据此研究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为后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提供可靠依据。

  委员们表示,政府社会应共同参与,逐步形成统筹合力帮扶体系。如,统筹社会化的公益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心理疏导机构、养老机构等相关单位,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流程化的帮扶协调机制等。

  冯川建说,应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和基层组织的主导作用,一方面加大对基层社区工作者的引进、培养和专业培训,让其具备对失独者进行科学心理干预的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优势,落地推进日常慰问、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维度、广覆盖的服务。此外,还要帮助失独者建立多样化的社交圈,帮助他们走出伤痛。

  “立法形式上要构建完整的专项法律体系,立法内容上要明确各方责任、加大救助力度。”林方略委员十分重视完善对失独家庭的法律援助。他建议,建立以全国性法律法规为基础、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细则、其他部门的相关制度为配合,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失独家庭救助法律体系,全面提高救助法律体系的立法层次和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

  委员们呼吁,要尽快扩大救助对象覆盖面,提高救助金标准,拓宽救助金来源渠道,丰富救助形式,加大医疗保障救助力度,建立相对宽松的收养制度,让失独家庭切实感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关爱。

  (海南日报北京3月7日电)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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