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君和君泰涉嫌违规交房 未验收先交房还收物业费

  三亚君和君泰一期项目沙盘。南海网记者邓松摄

  三亚君和君泰一期项目一栋尚未通过验收的房屋已经交房。南海网记者邓松摄

  南海网三亚3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邓松)房子入住几个月了,却不知道房子还没通过验收。“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三亚君和君泰几名业主得知“所购买房屋是未经验收情况下交房”后,准备走上法律维权之路,并向南海网《天天315》栏目投诉。南海网记者调查发现,三亚君和君泰项目有3栋楼房未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却于2016年春节前后相继交予业主进行使用,同时还向业主收取了一年的物业费。

  业主投诉:要收房先交钱 未出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2014年年初,段先生与三亚椰林书苑海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后者开发的三亚“君和君泰”项目一期2A栋的一套可以拎包入住的精装修房屋,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之前,同时应该具备“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条件。

  2016年1月20日,离合同约定交房时间过去2个多月,段先生在接到开发商收房通知后,专程从内地来到三亚君和君泰项目地进行收房。

  据段先生回忆,在交房时,人非常多,开发商要求业主先交一年物业费并在收房文件上签字,然后领钥匙。很多业主在未看房、未看到政府主管部门发放的验收合格、备案等证明的情况下便完成了收房过程。但等实际进入房间内却发现,“房屋装修十分粗糙,看上去像是赶工做出来的”。

  在交钱签字前,段先生也提出异议,项目工作人员却告知,必须等先交钱签字的业主办完收房手续后才能带业主去看房。“马上就过年了,我一个外地人,当然希望节前住进去,去外面租房也租不起啊。”段先生说,由于人数众多,自己也没有经验,也不想去住酒店,便签了字收了房。

  在连日来的调查中,多位业主向记者反映自己的遭遇同段先生一样。

  由于小区配套很多都不完善,也同开发商当初承诺的相去甚远,业主们一度怀疑,君和君泰小区还没有达到交房条件。业主们称,在后来的交涉中,开发商始终未出示过相关验收备案证明。

  调查:3栋房屋未经过验收 开发商称已交房531套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君和君泰一期工程建筑面积28.4万平方米,共2000多套单位,有4栋24至32层高层住宅,3栋公寓,一栋酒店式公寓以及东、南侧商业裙楼。

  在2016年春节前后,君和君泰一期项目的1#、2A#、4#相继交房。但记者从三亚市住建局查询得知,截止3月16日,上述3栋楼房并没有通过验收,该项目仅5#、6#、7#三栋楼房于2015年年初通过验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过验收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

  君和君泰项目副总经理岳武科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坦诚,1#、2A#、4#这3栋楼房截至目前已销售近900套,实际交房531套。而当年5#、6#、7#三栋楼也存在业主先收房,后通过验收的情况。

  开发商:因设计方案局部调整 导致验收延迟

  3月16日下午,岳武科对于3栋房屋未通过验收便交房的事实予以承认。但其解释称,3栋房屋的预验收各项工作前期已全部完成,按照计划,2016年春节前应当完成验收,但因为设计方案调整,导致项目验收延迟。

  岳武科介绍说,由于有业主反映1号楼入户花池存在问题,打乱了验收整体进程,导致未能按时通过验收。南海网记者在其提供的一份《三亚市规划局关于“君和君泰”一期1#A楼建筑设计方案局部调整的补充审批意见》中看见,三亚椰林书苑海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君和君泰项目1#A楼1-A2户型的花池纳入室内并调整为厨房,每户增加1.0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没有按照规划建设,所以设计方案要调整。就是因为这个的问题,我们必须重新申报、公示、走程序,目前预计最迟四月中旬能够拿到验收证”。

  君和君泰另一名销售负责人对于“先交钱后拿钥匙”的问题予以回应。他表示,当天由于公司人手不够,无法满足业主的实地看房的需求,只能让业主先收房。对于后续发现房屋存在的问题,会跟进处理。

  对于为何在明知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仍进行交房的问题,岳武科给出的回答是“这是普遍现象”。“三亚很多楼盘都是这样,我敢说50个项目有49个都是这样(未验收先交房)”。

  对于收取一年物业费的情况,岳武科也予以承认,但其表示,物业费由独立的物业公司收取,并不在其职责范围之内,对于是否合理不予置评。

  律师说法:如违规交房 主管部门可罚款并追究开发商的违法责任

  针对此事,海南邦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进认为,商品房的交付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将钥匙交给业主,“交房”即是一个事实行为,更是一个法律行为,法律对交房有明确规定。

  “首先,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将‘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这是住建部门对开发商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办理合同备案时必备的条款。其次,《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都将通过竣工验收作为交房的硬性标准。比如《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王进表示,现实中,如有购房人在收房时,发现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尚未通过竣工验收,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可以提出两种维权主张:第一,可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主张逾期违约金;第二,逾期较严重,达到退房条件的,可以主张退房,即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开发商将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不仅是一种违约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王进指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明文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政府相应的主管部门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法责任。

  少部分业主称:考虑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君和君泰小区业主段先生认为,开发商在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条件下进行交房,是为了减轻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延迟交房已经违约,他希望开发商能够给个说法。

  3月16日下午,岳武科在接受采访时介绍称,经过统计,开发商对1#、2#号楼187户业主造成违约,已支付违约金的达65户。岳武科表示,开发商尊重业主的合理诉求,也认同业主合法的维权手段,但仍希望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不少业主表示,由于目前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针对此问题,各业主想法也各不相同。业主段先生和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会考虑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三亚住建部门:正在清查“未验收先交房”现象

  3月16日,三亚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君和君泰项目业主的投诉介绍称,目前,三亚市住建局正在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对全市未验收先交房的情况进行清查,此前已经让各企业自查,下一步将进行走访调查。针对君和君泰未验收先交房的情况,将予以调查。针对此事,南海网也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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