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实现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

  南海网海口3月2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海南全省50万残疾人中,还有11万农村残疾人尚未脱贫,5万城镇残疾人生活困难,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还比较大。3月24日,海南省政府下发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意见》的总体要求是,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平均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城镇残疾人基本实现就业等。

  《意见》提出,全力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将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后自付费用仍难以负担的,由民政部门给予医疗救助。健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气、通信等费用,比照低保对象执行优惠政策。

  《意见》还提出,要全面提升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逐步建立残疾报告制度,推动卫生计生部门与残联信息共享。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脑瘫)、精神(孤独症)残疾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服务等。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现合理布局。建立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普及一批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旅游景点以及需收门票的公共场所享受免费待遇。

  在保障残疾人教育就业权益方面,《意见》要求,提高残疾青少年受教育水平。完善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发展以中职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招录和聘用残疾人就业,到2020年,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开拓残疾人居家就业、网上就业等渠道。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落实就业税费减免和创业扶持,并加快农村残疾人脱贫步伐。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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