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药企实行分级监管制 员工举报最高奖50万元

  我省推行七项制度加强药品生产监管

  员工举报药企最高奖励50万元

  南国都市报4月4日讯(记者蒙健)日前,海南省药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记者了解到,今年海南省食药监局将推行七项制度加强药品生产监管,对于违法违规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将严惩。

  据介绍,2016年海南省食药监管局将推行七项制度加强药品生产监管。实行分级定期全覆盖抽检制度,将企业和品种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每个企业每个品种按风险等级定期全覆盖抽检,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找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检查责任人制度,借鉴美国FDA的检查方法,从数据完整性入手,提高检查的“阳性率”;推行法人承诺制,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承诺书,以及药品生产企业“禁做清单”、“必做清单”,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鼓励内部员工举报制度,对举报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药品的员工,最高奖励50万元;实行分类分级监管责任制,对长期存在问题、监管不到位的人员将追责;推行严惩两个责任人制度,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不仅仅是采取罚款、收回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证书等处罚,还将对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处以曝光及禁止从事药品行业的资格处罚;同时研究制定扶优促中汰劣措施,即扶持优秀的企业,促进中等企业发展,淘汰落后企业。

责任编辑:陈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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