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繁荣文艺意见出台 力推文艺旅游融合及网络文艺

  省委出台实施意见推动全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文艺工作大格局

  海南日报海口4月13日讯(记者陈蔚林 见习记者陈洁锋 实习生张文)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文艺事业,为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日前,省委办公厅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推动全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文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政策引导、经费投入、评奖激励等大力扶持文艺创作,精品力作持续涌现,文艺品牌活动不断树立,文艺惠民演出丰富多彩,对外文化交流不断加深,文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文艺评奖机制日益完善,海南文化的影响力整体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

  《意见》要求,我省有关部门及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准确把握我省文艺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繁荣发展我省文艺事业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生产人民群众需要的文艺作品,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活动,在创作、表演、经营等方面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社会价值放在首位,创作生产既“有立场又有市场”,既“叫好又叫座”的文艺精品,实现两个效益、两个价值的统一。

  《意见》对创作富有海南特色的文艺精品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文艺创作过程中弘扬时代精神、加强题材规划、实施精品工程、传承传统文化,通过文艺创作充分展现精彩的海南故事、海南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活实践,讴歌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意见》鼓励以创新精神推动文艺工作,要求广大文艺工作者把创新精神贯穿创作生产全过程,大力发展网络文艺,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推动文艺与旅游融合发展,相得益彰。

  《意见》还对建设德艺双謦的文艺队伍、加强文艺评论工作和文化阵地建设、创造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良好环境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描绘了新的蓝图,要求各级党委要把抓文艺工作作为分内职责,把繁荣发展文艺的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文化生产力;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负责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文联、作协、工、青、妇等团体协同推进,形成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大格局。

  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推动全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推动全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年3月18日)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文艺事业,为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2015〕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繁荣发展我省文艺事业的指导思想

   1.准确把握我省文艺工作面临的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文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政策引导、经费投入、评奖激励等大力扶持文艺创作,精品力 作持续涌现,文艺品牌活动不断树立,文艺惠民演出丰富多彩,对外文化交流不断加深,文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文艺评奖机制日益完善,海南文化的影响力整体提 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同时,海南文艺繁荣发展的基础、条件和环境还需要大力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对文艺工作的重视支持有待加强;有广泛影 响力的精品力作不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仍然较弱,基层文化生活还不够活跃,文艺与旅游的融合不深,网络文艺的创作引导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文艺队伍特别 是高素质文艺人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部分转企改制文艺院团的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2.做好新时期我省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高 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 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贯彻“二为”方向 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紧紧依靠全省 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实践、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弘扬时代精神和具有海南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满足全省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推动海南科学发 展、绿色崛起、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3.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坚持文艺创作的正确导向,建立完善文艺创作引导机制。牢固树立文艺为广大人民服务宗旨,把人民群众作为文艺创作和表现的主 体,书写和记录海南人民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光辉历程和丰富的生活实践,呈现海南本土特色民族文化、民俗风情,讴歌我省涌现的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海南好人等 先进典型,让普通百姓成为小说、戏剧、美术、摄影的主要表现对象。鼓励文艺工作者到生产实践、基层群众中去,以生动笔触抒写海南人民,以优美旋律歌唱基层 群众,广泛运用和提炼群众喜欢的语言、风格、样式,创作出更多体现海南人民幸福生活、表达海南人民情感的精品佳作。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电影院线、 歌舞剧院等,要通过重要版面、黄金时段、专栏专题、演出舞台,多刊播展演展映描写普通百姓生产生活的优秀作品,多推出记录凡人善举的优秀节目。

   4.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把利民惠民作为基本要求,按照群众的文化需求谋划工作安排、设计工作项目、组织创作生产、开展文化活动。出 台支持文艺工作者长期深入生活的实施细则,明确深入生活的范围、人数、任务、时限、资助补贴方式,为文艺工作者的蹲点生活、挂职锻炼、采风创作提供组织保 障和经费支持。各艺术门类要建立创作基地,组织艺术家到基地开展对口采风交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深入生活纳入文艺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 内容,作为文艺工作者业务考核、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文艺名家带头作用,支持旅琼文艺家在海南体验生活,采风,创作。

   5.创作生产人民群众需要的文艺作品。制定繁荣全省群众文艺创作规划,健全群众文艺创作组织机构,发挥好各级文联、作协、文化馆(站)、群艺馆在群众文 艺创作中的引领作用。完善“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组织文艺工作者走进基层教、学、帮、带,推动群众文艺创作的普及繁荣。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 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方式,参与扶持琼剧、儋州调声、临高木偶戏、黎族苗族歌舞等各类文艺作品的创作排演。完善群众 文艺创作扶持机制,扶持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营剧团、演出队、合唱团、老年艺术团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 开展创作活动。建立广场文艺汇演、群艺大舞台、群星奖评选、各艺术门类赛事活动等演出展示平台,使群众文艺作品有更多的表演、展示、交流机会。

   6.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活动。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实施“三个一”文化惠民精品剧目演出,办好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文化惠民直通车、群艺 大舞台、“送欢乐、下基层”文艺志愿服务、万春会等品牌活动。实施“一县一品”文化品牌战略,每个市县打造一个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采取政府购买服 务、演出场次补贴等方式,组织全省职业文艺院团(含民营院团)送戏到乡镇、乡村为基层群众演出。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 产传习所等免费开放,逐步推动公共体育馆(场)、科技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等向社会免费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 构送书、送戏、送电影到基层。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渔船通,保证基层群众免费收听收看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节目。继续实施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完善农 家书屋阅读条件。结合博物馆日、世界阅读日、文化遗产日、全民健身日等时间节点和重大节庆,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民俗、娱乐、健身活动。支持民间职业剧 团、农村业余演出队开展文化服务,组织读书看报和文艺鉴赏活动。

  7.把社会效益、社会价值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50号),制定我省的实施细则,引 导转企改制文化单位在创作、表演、经营等方面,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社会价值放在首位,创作生产既“有立场又有市场”,既“叫好又叫座”的文艺精品,实现 两个效益、两个价值的统一。建立健全文艺作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加大社会效益评估考核权重。各文艺单位、文艺机构,要把社会效益的要求体现到经营理念、治 理结构、内容审核、绩效考核等各个环节,完善文艺作品的立项、备案、采购、评审、发行等标准,把票房收入、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发行量等量化指标,与 专家评价和群众认可统一起来。加强对文化低俗之风的综合治理,把好准入关、传播关和问责关。

  三、创作富有海南特色的文艺精品

   8.弘扬时代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作家、艺术家的创作,充分展现精彩的海南故事、海南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鲜 活实践,从海南社会生活、当代人物中挖掘题材,讴歌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聚焦 中国梦的时代主题,深入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生产,生动讲述海南百姓身边的故事,展现我省各行各业追梦圆梦的激情和奋斗精神。抓好爱国主义题材的 文艺创作,颂扬“二十三年红旗不倒”的革命精神和海南历史上的民族英雄,礼赞在海南改革开放进程中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先进人物。充分利用海南建省办经济 特区、海南解放等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展演展映展播展示群众喜爱的弘扬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

  9.加强题材规划。科 学编制涵盖文学、舞台艺术、影视剧、音乐、美术、书法、文艺类图书等各门类的专项创作规划,加强对各门类艺术创作数量、内容、重点、周期的总体设计,做好 选题规划,优化选题结构,全力打造文艺精品。充分挖掘海南本土文化资源,围绕“中国梦”、“一带一路”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重大革命 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海南地域特色题材、少数民族题材、非遗题材等,策划、储备、打磨、生产一批彰显时代精神、突出海南特色的文艺作品。题材规划要分为 中、长期实施,近期重点抓好反映环岛高铁建成开通的美术书法、歌曲作品,反映南海渔民生活、乐东精神的影视作品,叙写年轻大学生参与昌江核电建设的报告文 学,讴歌海南凡人善举、平民英雄、道德模范的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列入重大题材规划的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要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 予大力支持,在作品展演展映展播展示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10.实施精品工程。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引导文艺工作者坚持孜孜以求、精益求精 的精神,用情、用功、用时间去锤炼作品。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把精品意识落实到创作生产的每一个环节,精心策划,确保质量,力求创作生产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 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按照“谋划一批、创作一批、成就一批”的思路,建立健全选题论证、资金投入、组织协调和引领孵化机制,完善精品遴选、立项、招 标、签约、评审等制度,建立艺术创作责任体系,推动精品创作生产,突出抓好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中国艺术节、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等参评参演作品的创作 生产,积极发挥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在精品创作生产过程中的示范导向作用。近期重点抓好列入《海南文化工程规划实施纲要》重大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

   11.传承传统文化。深入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加强总体谋划,研究制定《关于海南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振兴琼剧工程,制定 《琼剧传承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建立专业教育与琼剧表演团体、民间艺人传承相结合的琼剧人才培养体系,创作、改编、整理、移植一批唱腔优美、故事动人、寓 意美好、观众喜爱的优秀剧目,推动打造琼剧文化与旅游相融合的琼剧驻场演出剧目,建设琼剧会馆。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加大对琼剧表演团体的扶持力度,完善琼剧 传承人制度,推进琼剧进校园。建设琼剧数据库,让琼剧艺术以影像、图片、文字等形式永久保存。组织力量编撰海南民族民间舞蹈大系、音乐大系,推动海南方言 歌曲的创作、演唱、曲式风格自成体系、自成流派。编制《海南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纳入我省城乡建设和旅游发展规划。深入挖掘琼崖历史传 统、黎族苗族风情、地方民间民俗等特色文化资源,加大保护和开发力度。切实做好列入省级以上名录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抓好以海南非遗项目为 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重点抓好美术作品、影视剧、舞台剧等。实施优秀传统文化典籍整理出版工程,编纂出版海南历史文化系列丛书,策划拍摄系列海南历史 人文记录片。

  四、用创新精神推动文艺工作

  12.把创新精神贯穿创作生产全过程。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坚持内容 为王、创意致胜,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充分发挥艺术家的艺术个性,推出更多具有原创价值、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文艺作品和文化品牌。大力推动观念、内 容、形式、手段创新,以观念创新为先导,探索新的表现内容,充分汲取优秀传统文化营养,吸收外来有益文化,运用富有海南艺术特色的元素符号,创作更多具有 海南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动文艺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推动文艺创作生产方式的变革和进步,用科技手段强化艺术表现。加大对原创文 艺作品的扶持力度,建立原创文艺作品的激励机制,在文艺评奖、作品推介、展演展播等方面予以倾斜。创新海南文艺走出去的体制机制,搭建多层次、多渠道对外 文化交流平台,举办各类文化交流活动,向外界推介我省优秀文艺作品。

  13.大力发展网络文艺。切实把网络文艺纳入创作生产和引导管理范 畴,充分利用、充分发展,让互联网和新媒体成为文艺创新的新舞台。研究制订发展网络文艺的管理办法,在政策、资金方面对网络文艺创作生产给予扶持。鼓励推 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实施 网络文艺传播计划,充分发挥南海网、蓝网、天涯社区、凯迪网络、海南文艺网、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等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开辟网络文艺专栏,利用微博、微信、 移动客户端等载体,为网络文艺作品的传播提供平台。加强网络文艺作品管理,杜绝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在网络传播。

  14.推动文艺 与旅游融合发展。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推动文艺与旅游融合发展,相得益彰。充分挖掘和利用海南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文化品 位较高的景区景点。鼓励和支持创作一批以海南特色文化旅游资源为题材或背景的文学、影视剧、戏剧、音乐、美术作品。鼓励在中心城市、旅游景区景点打造或引 进一些长年驻场演出的原创旅游演艺或优秀综艺节目。引导开发具有市场潜力和海南特色的文化含量高的旅游艺术品、纪念品、工艺品。办好海南(21世纪海上丝 绸之路)电影节、“海上丝路”国际合唱节。推动海南成为国际著名的影视拍摄地,打造一批影视创作、拍摄、制作基地,加快建设海南长影环球100、海口观澜 湖华谊冯小刚电影公社等重点项目。建设一批文艺家创作休闲度假村,让国际旅游岛成为作家艺术家创作、采风、展演、展示的基地。

  五、建设德艺双謦的文艺队伍

   15.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活动。文艺战线要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加强文艺工作者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文艺工作者学养涵养修 养。教育引导全省文艺工作者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加强理论学 习,认真学习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学习毛泽东文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典型示范, 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组织开展“做人民喜爱的海南文艺工作者”“寻找最美基层文艺工作者”“向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学习”等活动。引导和鼓励广 大文艺工作者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通过举办各艺术门类培训班、座谈会、研修班、作品研讨等活动,将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引向深 入,将学习成果转化到创作、表演、研究、评论、传播和队伍建设各个环节。

  16.加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委要把好用人关,选好 配强我省各级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讲政治、党性强、作风好、懂文艺、善管理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把全省各级文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 导集体,牢牢把握文艺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加强各级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引导文艺工作者 成为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拥护者、践行者,成为时代的先行者、先倡者。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 果,筑牢思想防线、坚守道德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文艺环境。

  17.培养造就文艺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艺人才。全面实施海南文化名家暨“四 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建立海南文艺荣誉制度,对获得国家级重大文艺奖项者给予重奖。加大文艺名家资助扶持、宣传推介力度,采取输送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到著 名艺术院校进修深造,到国家级艺术院团跟班学习等模式培养拔尖人才。建立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鼓励优秀中青年专家主持重大文化项目、领衔重点剧目。 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思路,鼓励以聘任、兼职、合作等方式集聚和使用人才。研究制定鼓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艺人才参与我省文化建设的政策, 探索以技术、管理和知识产权等要素参与文化项目投资和利润分配的办法。出台旅琼艺术家在海南采风、创作生产的扶持政策。加强人才“塔基”建设,制定全省各 文艺家协会会员三年轮训计划、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和民族地区文艺人才培养计划,形成多层次文艺人才竞相涌现的良好局面。完善文艺人才职称职务评聘措施和 办法。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专业艺术教育工作,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学质量。

  18.充分发挥文联作协的作用,加强对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 体的团结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文联作协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和自律维权职能,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配齐配强文联作协领导班子,改善 文联作协工作条件。各级人大政协要积极推荐德艺双馨的文艺界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文联作协要加强自身建设,广交深交朋友,团结服务各门类文艺 工作者,发展壮大基层文艺骨干队伍,做好人才培养培训,保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办成“文艺家之家”。成立海南文学院,加强作协队伍建设。各级宣传 文化部门要出台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扶持政策,在项目申报、教育培训、展演展示、创作采风、评比奖励等方面创造条件,在发展会员、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 方面提供方便。各市县(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做好文化园区、新的文艺群体聚居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使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成长有机会、创 作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成为繁荣全省文艺事业的新生力量。

  六、加强文艺评论工作和文化阵地建设

  19.加强文艺评论工 作。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文艺评论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评价标准,建立评价体系,把握正确评论导向,集中组织重点评论,倡导良好评论风气,巩固文艺 评论阵地。策划一批主题性重点评论项目,有针对性对我省重大文艺现象、重大文艺事件、重点文艺作品进行深入研讨。巩固并利用好新闻媒体、高等院校、文艺研 究机构现有的文艺评论报刊、网站和栏目。新闻媒体要围绕评论活动作出计划安排,及时跟进报道,营造氛围。扶持重点文艺评论力量,发挥省评论家协会等文艺评 论组织、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积极作用。各级文联、作协要重视文艺评论人才的培养,加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艺评论队伍。

   20.加强文艺阵地建设。积极推动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尽快建成国家南海博物馆、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南海基地,规划建设省音乐厅、美术馆、群艺馆等省级 文化设施,支持省歌舞团及附属学校、省民族歌舞团、省文化艺术学校、省民族博物馆建设。各市县要科学规划,按照国家标准新建、改扩建一批县级图书馆、文化 馆和文体广场。进一步完善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在行政村(社区)现有文体活动室和公共设施基础上,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 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强经营性文化设施建设,引导和推动民间文艺和社会艺术场馆建设,探索建立名家工作室和各艺术门类创作基 地,依托旅游景区和旅游产业,建设文化娱乐、文艺展演、艺术品展销等阵地,拓宽文艺作品交流展示平台和传播推介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 强报刊、网站、电台、电视台、讲座论坛、移动客户端等管理,加强图书市场、演艺场所、电影院、展览馆、美术馆、文化园区、讲座论坛等管理,加强对网络文 学、微电影、微视频、电视娱乐节目等的综合治理,加大对违法和不良文艺作品的治理力度,绝不给有害的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净化文艺环境。

  七、创造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良好环境

   21.加大文艺繁荣发展的组织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抓文艺工作作 为分内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把繁荣发展文艺的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 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文艺发展的政策,制定支持文艺发展的具体措施,协调编制、发改、财政、人事、教育、税务等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和经费投 入力度,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文化生产力。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负责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文联、作协、工、青、妇等团体协同推进,形成社 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大格局。

  22.加大文艺繁荣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行政管理体制,赋予文化单 位更多的法人自主权。落实对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的扶持政策。完善文艺创作引导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制订文艺繁荣发展目标规 划,细化项目、分解任务,落实措施。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公益性文化活动、重大文艺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用好文化改革发展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完善政 府购买文化服务、原创剧目补贴、以奖代补制度,完善《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创作生产传播项目扶持奖励办法》,参照国家艺术基金的做法探索设立海南省文艺创作 基金,各市县参照设立市县一级文艺创作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推动税务部门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措施,逐步建立健 全文艺创作生产资助体系。加强全省各类学校艺术教育,建立学校与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制度,提高青少年艺术素养。改进和完善文艺评奖管理制度, 控制评奖数量,规范评选程序,提高评奖公信力和影响力,发挥好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艺术节“文华奖”“群星奖”等奖项的示范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 大文艺工作者创作生产的积极性,持续推动我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2016年3月21日印发

责任编辑:郭祖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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