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提出医疗纠纷“三个坚决不赔” 以闹取利将不赔

  我省提出医疗纠纷处置“三个坚决不赔”

  海南日报海口4月28日讯(记者马珂)雇佣“医闹”向医院提出天价赔偿,不但得不到医院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法律严惩。今天,记者获悉,省卫计委、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落实四部委有关精神扎实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我省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置将做到“三个坚决不赔”。

  《通知》指出,各级医疗机构要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完善院内调解制度,加强医院投诉管理,实行“首诉负责制”。要规范接待流程,由专人引导患方依法处理纠纷。同时对医疗纠纷处置要做到“三个坚决不赔”,即不查明原因、不分清责任的坚决不赔,“以闹取利”的坚决不赔,未经合法机构或组织调解、裁决的坚决不赔。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医患沟通培训,提高医患沟通效果。要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建立机制等措施真正解决问题,并根据群众反馈和社会评价不断加以改进。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并落实到医院管理和医疗行为的每一个细节,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

  相关新闻: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加强维护医疗秩序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胡浩)记者30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涉及死亡事件12小时内上报国家等多项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各地要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院良好秩序。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涉医事件的早介入、早处理。健全警医联动机制,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报警时应当讲清当事方人数、具体行为、有无人员受伤等情况。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通知要求,应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特别是区县级医院、社区卫生院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集中力量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科室做好防范。医疗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的梳理掌握,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要列出清单,重点关注,向公安机关报告。

  通知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及信息沟通工作,医疗机构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逐级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其中,涉及死亡、重伤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当地综治组织,并在12小时内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大涉医违法案件进行督办,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陈虹羽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时政

权威报道一网打尽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