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领住房补贴不知怎么申请 海口有关部门:细则未出台

  海南特区报讯“今年4月份《海口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公布了,按照政策我买房后可以领取2万元的住房补贴。可是如何申请、在哪里申请?我还是一头雾水。”昨日,在海口工作的徐先生向本报反映。

  徐先生是北方人,在一所211大学毕业后就来到海口工作,如今已经在海口交了6年多的社保。今年4月份,徐先生通过媒体得知,根据《意见》,从国家985和211高校毕业的大学生在海口工作3年并缴纳3年(含)以上社保,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政府予以不超过2万元的住房补贴。徐先生详细阅读有关《意见》的报道后,发现自己满足上述条件,如果在海口买房就能领补贴。“可奇怪的是,申请者应该提供哪些资料?开具哪些证明?去什么部门申请?没有人知道。”徐先生说,对于他这样的工薪阶层,2万元的住房补贴确实是一笔可观的补助,他打算趁此机会在海口买套房安定下来。

  据了解,徐先生曾为此事拨打了12345政府热线。记者在海口市12345政府热线的工单上看到,接线员告知徐先生,《意见》尚未正式实施,具体实施细则有待政府审批通过后才施行。政府热线已请相关部门给予核实并处理,并提供了海口市住建局市场处的电话,让徐先生进一步询问。“我拨打了政府热线提供的电话,但没有人接听。”徐先生说,他担心自己买了房之后,却错过了享受优惠政策的年限。

  昨日,记者联系到海口市住建局市场处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住建局正在和人社局、财政局、科工信局研究《意见》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包括补贴发放的流程等都在进一步的落实之中。“至于实施细则到底何时出台还不好确定,目前我们还在征求其他几个部门的意见,需要共同商讨。”该负责人说,可以明确的是,只要是符合《意见》规定条件者,在今年4月12日以后购买海口商品房,在政策期限之内都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领取补贴,实施细则公布的早晚并不影响市民享受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邱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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