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电动车上牌流程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市民需通过车辆参数及重量等8项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申请上牌。近日有市民抱怨,新办法实行后,很难买到一辆合格电动车。为此,记者走访了海口市东湖路附近的电动车商行,“这样的规定真的没法做生意,好几天都卖不出一辆电动车。”>>>点击查看相关新闻
据了解,海口目前执行的依然是电动车行业1999年颁布的国家标准,主要有四项规定:1.必须有脚踏,能实现人力骑行。2.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 3.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4.电动机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此外,该规定还对电动车的长度和宽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上述标准,海口市面上几乎没有达标的电动车。
诡谲的是,面对商家、市民的困惑,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交警部门将严格执行规定,只要市民购买的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都能上牌。交警部门的表态自然是严格办事,这并没有错。可问题是,市面上没有合格电动车销售,又哪来电动车上牌?由此,我们不禁要问,那些上路的电动车又有多少是真正按照规定来上牌的?那些超标电动车是怎么招摇上市的?
道理很简单,正如市民李先生所说的,“如果电动车厂家能按照1999年的国家标准来生产电动车,那么我们也不会买到超标电动车了。再说了,为什么市面上的一些超标电动车,能取得合格证,还能进入市场销售,却不能上路,这不是矛盾吗?!”李先生不解,笔者也不解,以上交警部门一副严格依法办事的姿态,不知道面对李先生的如此追问会作何回答?
或许,只能从商家对买家的一些话语中找寻答案:面对买家的困惑,一些销售员建议说,可以找黄牛帮忙办理,但会很贵;也有人“诚恳”地表示,只需要交200元就可以帮忙处理;更有人为了卖出电动车,告诉买家可以把合格证和发票给交警看……看上去,这出的是“馊主意”,走的是“歪门邪道”,可是从各种各样超标电动车依然在大摇大摆地上路的情况来看,我们或许已然心领神会。
当然,我们期盼交警部门能够严格执法,不希望任何行政执法手段朝令夕改,或是说一套做一套,让人无所适从。电动车的管理问题关系到大多数市民的出行问题,是重要民生话题,电动车上牌不该存在灰色利益链。面对普遍超标的电动车与管理部门规定之间的矛盾,海口市各相关部门还需从大局着眼,不妨借助先行先试的优势,在新国标出台前迈开大步,让电动车技术标准跟上时代步伐,别再让市民陷入无所适从的焦虑之中,从而为地方政府的政法法规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寇振宁)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独家评论
进入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