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的“买卖”,别打翻了友谊的小船

  端午节临近,不少海口市民的手机都被“朋友圈”卖粽子的消息刷屏。微信朋友圈里“熟人经济”最近似乎更疯狂了,除了销售粽子外,卖鸡爪、海鲜、水果、蜂蜜等各色食品的微商也天天刷起了屏。>>>点击查看相关新闻

  的确,朋友圈现在已经成了商圈。只要打开,就能看到很多朋友的推销广告。对于这种情况,碍于朋友之间的友谊,不便于拉黑,只能定期清理微信,以免广告内容长期霸占系统。而笔者的朋友当中,也有人根据自己朋友圈的广告,购买朋友的商品。当然,朋友圈购买的商品,叫好帮忙推广的有之,自认倒霉吃一堑长一智的也有之。

  之所以会这样,因为朋友圈间的买卖,缺乏第三方监管。在电商中,不管是淘宝还是京东,都起到了第三方监管的作用,即使这样,都难免假货横行。而微信朋友圈中的买卖,目前还没有第三方监管,属于熟人买卖。姑且不论朋友有没有销售资格,仅凭靠友谊来支撑维护,中间缺乏裁判的买卖关系,一旦出现商品质量问题,维权只能靠友谊。笔者不禁要问,朋友间友谊的小船,经得起利益的大风大浪吗?

  朋友圈的买卖其实就是在消费友谊。朋友圈刷屏,推荐商品,会让一些朋友反感,会让友谊的味道在不知不觉中变淡。朋友之间的买卖就会让友谊扯上利益。但凡买卖,双方就可能会产生矛盾,矛盾小,友谊还会在,等矛盾积累的大了,载不动友谊小船的时候,友谊的小船就翻了。

  而且,即便在朋友圈卖的确是好东西,但也架不住有的人不喜欢。毕竟人与人之间是有区别的,对同一个东西,每一个人有每一个人的评价标准,每一个人有每一个人的好恶,这就难免有让朋友不满意的地方和时候。朋友圈的买卖在不断消费友谊,让友谊的味道越来越淡,久而久之,友谊的小船离翻还会远吗?所以,为了朋友间纯洁的友谊长在,朋友圈还是远离买卖的好。(赵艳生)

本文为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原创评论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和来源
责任编辑:韩慧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独家评论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