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动车“新规”遵“旧法” 商家市民称买卖存风险

  核心提示:自2016年1月1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颁布并正式实施以来,海口市电动车车辆外观形状与目录标准照片及参数一致性检查、车辆车架号检查、车辆整 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车辆轮胎宽度、蓄电池及位置、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共8项指标全部满足才能申请上牌。

  而目前无论是电动车车行内还是马路上,几乎都看不到达标电动车。商家为何仍旧在售卖超标车?市民对超标车的购买和使用有何看法?质监、工商等部门在按照“新规”执法过程中面临哪些困境?律师、行业专家又将提出哪些“妙招”逐一破题?南海网记者带您一探究竟。

  《解析海口电动车售卖行困局》之一:解析电动车售卖行困局:海口市面难觅国标车 10款仅1款达标

  《解析海口电动车售卖行困局》之二:海口电动车“新规”遵“旧法” 商家市民称买卖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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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目前出行所骑电动车均为超标车。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 摄

  海口电动车管理出台新规,但这部“新规”备受争议,市民与商家均称买卖一部电动车真的好难。5月26日,海口市电动车协会会长陈鸿信在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旧的参考标准没有调整之前,“新规”的实施让多方“利益”受损,商家不敢再进售新的电动车,因为它“违规”;市民也不敢买新的电动车,因为它可能会因“超标”而上不了牌。

  “新规”执行17年前出台的“国标” 各方直指“不合理”

  “海口市于今年1月实施的新电动车管理规定真的令我们商家及行业管理感到无所适从,因为‘新规’执行的仍然是17年前出台的标准,它已远远跟不上时代步伐。”海口市电动车协会会长陈鸿信说,目前实施的《海口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办法》是以电动车行业在1999年颁布的国家标准为依据,其中,也将当时标准中的“重要项目”作为“否决项目”来执行,其中难免存在不合理。《办法》实施已近半年,但针对车辆审验上牌、购买和销售超标车等问题,仍然是市民、车商以及交警关注的焦点。

海口市民目前出行所骑电动车均为超标车。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 摄

  陈鸿信说,于1999年国家颁布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中,仅有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共计三项为强制性条款,而其余各技术参数要求均为推荐性条款。

  “当时出台的政策中,仅有这三项强制执行的‘否决项’,十余项‘重要项’,现在海口市新出台的‘新规’将其中的‘重要项’也转化成为了‘否决项’。”陈鸿信对该“新规”中部分项目的强制性、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海口市各大电动车车行内销售的均为超标车。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 摄

  “现在采取的是1999年的标准,而这个标准在目前明显是不符合实际的。”据陈鸿信提到,目前海口市民的需求与1999年相比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少有市民愿意去骑自行车,若电动车还需要人力骑行,更是难以接受。

海口市各大电动车车行内销售的均为超标车。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 摄

  对于1999年颁布的国家标准中电动车整车质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的要求,陈鸿信提出质疑并举例说到:“目前电动车中普遍使用的电池约15公斤,前后轮共计约20公斤,剩下5公斤要来生产三脚铁架、塑料件等其他所有配件,太轻的电动车质量无法保证。”

海口市各大电动车车行内销售的均为超标车。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 摄

  在谈到是否可以采用新型高质材料生产符合“国标”的电动车时,陈鸿信表示,成本太高市民也无法接受。

  他说:“不管是将电池更换为轻便的锂电池,还是将车架钢材更换为轻钢,都会使得车辆造价大幅提升,这样的价格大幅调整市民是难以接受的。”

海口市各大电动车车行门庭冷落。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 摄

  陈鸿信坦言,目前生活水平与生活状态下,市民除了提倡安全性,也越来越重视舒适性。他说:“很多市民会觉得,如果按“新规”中所限制的整车重量和车速,这跟自行车没什么区别,如果是骑单车式的电动车,市民还要电动车干什么?”

海口市各大电动车车行门庭冷落。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 摄

  “各级部门应当拿出解决问题的决心,切实考虑到普通民众的利益。”他说,无论是海口市的立法部门市人大,还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质监、工商,还是执法部门的交警,都应从“自身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目前实施《办法》中存在的不合理问题,认真解决问题,解决矛盾,而不是要将这些不合理的因素转嫁给商家或市民来承担。”

  质监部门颁布的《目录》在“新规”面前“形同虚设”?

  如果按新出台的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来执行的话,那么,原来由质监部门联合工商、环保等部门共同编制并颁布实施的《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下称目录)就变得“形同虚设”?

海口市各大电动车车行门庭冷落。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 摄

  为何这么说?陈鸿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之前有规定三年内第四批《目录》将过期,同时,仍在使用的第三期《目录》即将于今年8月过期,但时至今日,相关部门仍未推行新《目录》来代替这个将于8月份到期的“目录”,商家们也希望相关部门在出台电动车新《目录》时,也要‘与时俱进’。”

  “就目前的第四批《目录》里面,包含的第三批的部分内容因三年时限原因,很快也将到期,2017年底,第四批中的内容也将过期。”,陈鸿信说,作为《目录》管理的牵头部门,如果再不制定并推行第五批《目录》,海口市即将出现没有销售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参考标准,市民也无法购到“达标车”。

  商家为吸引顾客特在电动车仪表盘上贴上“国标”字眼,但车身重量超标仍无法上牌。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 摄

  陈鸿信提出,对于当前《目录》内容与实际“新规”内容不符的问题,作为商家,按照第四期《目录》购进的电动车如今却因“新规”的实施而无法上牌被闲置,这部分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

  对此,台铃电动车东湖旗舰店经理林鸿海告诉记者,“新规”颁布实施前,自家店里的销量一直不错,“以前卖的好的时候一天就能卖十辆左右,现在三四天顶多能卖出一辆。”

  担心“新规”又生变 商家市民均称买卖存风险

  对于目前出台的“新规”让商家无所适从,爱玛电动车东湖店经理谢振业说,车行库存目前还有大批“超标车”。他说,“现在不敢轻易进货,如果跟厂家订购符合‘新规’的车辆,也担心政策再变,库存的新车又卖不出去,不订购‘国标’车,目前的电动车几乎全都卖不出去。”

  据爱玛电动车东湖店经理谢振业介绍,由于厂家规定,一旦进货之后,无法再向厂家申请退货,目前自己店内也积压了不少“新规”之下的超标车,这些车辆如何处理成为难心事,是否与厂家订制符合“新规”的电动车,也难以抉择。

  “毕竟符合‘新规’的车辆不受老百姓欢迎,但如果坚持施行‘新规’,老百姓应该也会来购买车。”谢振业满脸愁容地对记者说。

  担心“新规”生变的不仅是商家,市民胡先生在台铃电动车内寻找心仪电动车时告诉记者,自己现在也非常犹豫,市面上买不到合格电动车就只能骑自行车了,为了省力买超标电动车又担心被抓,如果买了符合“新规”的电动车后不久,“新规”又要修改该怎么办?

目前在售电动车仅前后轮重量合计就已超过10公斤。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 摄

  “买电动车就为了方便、省事,没想到现在买电动车反而成了伤脑筋的麻烦事。”市民朱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与丈夫平日都靠电动车出行,目前推出的“新规”下,自己的电动车虽然已上牌照,但因其不符合限定标准,每次上路时也会担心被交警查扣。

  朱女士说:“目前这辆车已经骑了快四年了,本想换辆新车,现在‘新规’出台也不敢随便买了,一是怕上不了牌,二是就算买辆合格车,过一两年万一‘新规’又变了,这辆新车还不知道得何去何从。”

  (南海网海口5月26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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