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违法业务处理流程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服务中心违法处理大队(地址:海口市灵山镇灵桂大道106号)
一、处罚单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的,如果是海口的本人凭处罚单直接到5号或8号窗口交费,省内其他市县的本人到2号窗口交费,省外的无法办理。
二、汽车违停(拍照或拖移)业务办理的当事人,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拍照的1份、拖移的2份)先到20号窗口取号预约学习。学习合格后属于拍照业务的请到15号窗口取B号并领取承诺书填写好在大厅右侧等候叫号在1、3号窗口办理;汽车拖移业务学习合格后请去15号窗口取A号在大厅左侧等候叫号在4、6、7、9号窗口办理。
三、电子监控拍照业务办理
1、所有来办理业务的当事人本人办理的请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三证的复印件1份(三证复印在1张纸上)到15号窗口领取B号并领取承诺书填写好后在大厅右侧等候叫号在1、3号窗口办理;
2、委托办理的当事人请携带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委托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四证的复印件1份,到15号窗口排队领取B号并领取承诺书填、当事人自述材料表、信息确认表并填写好后在大厅右侧等候叫号在1、3号窗口办理。
3、电子监控拍照业务一次性扣12分的当事人请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三证的复印件2份,先到15号窗口取B号并领取承诺书填写好等候叫号到1、3号窗口办理,然后再去15号窗口取A号办理。
四、不属于电子监控拍照业务的其他业务办理,当事人请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处罚单原件和以上资料的复印件2份,以及身份证原件到15号窗口取A号在大厅左侧等候叫号在4、6、7、9号窗口办理。
五、电子监控拍照业务在规定范围内可以委托办理,其他业务不能委托办理且只能办理海口市的业务(套牌和无证驾驶业务处理由开处罚单的大队处理)。
六、凭已办理好的材料进行交费。业务属于海口市的在5、8号窗口交费。省外和其他市县的在2号窗口交费。
责任编辑:郭祖莹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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