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上食药黑榜,海南昌之茂企业良心何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1日发布了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7类食品6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0批次,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茂公干鱼(淡干),因违规添加苯甲酸不合格。(6月22日南海网)

  检索新闻发现,早在今年4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发布通告称8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标称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甜芒果干,因苯甲酸、柠檬黄超标等上了黑榜,当时,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应称检测结果无效。其依据是,抽检程序不符合规定,生产企业没有签字,所以检测结果是无效的,并称与食药监部门沟通获得认定检测结果无效。

  其后媒体找海南省食药监、海口市食药监相关部门求证,均无此消息。姑且不论此次上黑榜究竟是“无效”,还是昌之茂在为自己狡辩。此次,时隔仅仅两个月,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再一次上了国家食药监部门的黑榜,难道又一次是“检测无效”?为何短短两个月时间,国家食药监部门要如此“为难”一家食品生产企业?

  显然,国家食药监部门不是吃饱了没事干,非得要跟一家地方食品生产企业置气,也不会恶意针对某家企业去发布虚假榜单。那么,问题就在于,昌之茂生产的食品确实存在不合格、超标,所谓“检测结果无效”、“抽检程序不符合规定”只不过是一种强词夺理的狡辩,目的就是为了糊弄消费者,为继续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作掩护。

  然而,事实就是事实,不会因为企业强词诡辩而被改变。如今再次上黑榜,就足以证明,海南昌之茂不仅存在严重的生产质量问题,更是存在着严重的责任缺失。但凡有一些责任心,能够站在消费者生命健康考虑,就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多一些保障,即便是第一次上了黑榜,也会以此为警醒,加强在今后的食品安全环节管理,避免再出现问题。

  遗憾的是,对海南昌之茂来说,大概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比不了企业的利益吧,国家食药监的黑榜也是一种摆设。要不然,为何会如此不记打,如此不知道悔改?对于屡犯的昌之茂,海南食药监部门不能只是罚款了事了,必须依法严加整顿。否则,此类事件将难以遏制。要知道,在昌之茂前,已有鸿琛屡上黑榜。继昌之茂后,下一个又会是谁?(肖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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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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