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监督检查650多次,查处7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105人作出处理,其中对37人进行党政纪处分……这是今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铁面纠治“四风”拿出的一份“成绩单”。
严明纪律要求,为作风建设提供保障。“严禁在班子换届召开会议过程中向国家工作人员发放补贴或福利;严禁利用干部职务调整、调动,违规配备公车、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今年“五一”、端午前,市纪委监察局结合严肃换届纪律,在“十个严禁”中融入新内容,在节前重申纪律要求,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每逢重要节点,根据形势需要,不断丰富完善相关内容,将节日的提醒、警示,作为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的重要契机。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三公”经费、办公用房、公款购卡、工会经费、公车管理使用等专项检查,检查了1384名处级以上干部、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组织全市35819名党员干部开展违规参与高尔夫球活动自查清理;严查利用现代物流快递、网络支付等隐蔽手段收送礼;抽查14家市直和区属单位的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乡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内容,并深入村居走访群众,了解基层干部作风情况。
拓宽监督渠道,强化通报曝光震慑力度。为畅通群众信访监督渠道,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媒体公布12388举报电话、“鹭岛清风”举报网站、手机App反“四风”一键通和市纪委信访室举报信箱等举报方式。组织相关检查及开展监督检查时,邀请市民代表参与,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充分发挥各方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市纪委监察局突出分类专题通报,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专题通报,如,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查处4起驾驶员公车私用问题;市运管处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问题,“五一”前专题通报5起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规问题等,进一步强化震慑作用。(厦门市纪委)
原标题:厦门:今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1起处理1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