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召回存疑黄体酮,更需公开使用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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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晚间,记者从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收到海南和京生殖医院报告部分患者因使用黄体酮注射液出现局部红肿、硬结的不良反应报告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稽查局、药品不良应监测中心、药品检验所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实地调查、督促企业召回疑似问题药品。(7月18日南海网)

  在舆论的普遍关注下,监管部门也主动出击,迅速对存疑的黄体酮开展了检验,并督促医药企业召回相关批次尚未注射的黄体酮,以及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通报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另一方面,主动与省卫计委联系,建立协调机制,对涉事医院进行了联合调查,对是否存在超量、超疗程使用问题进行分析。

  应该说,这样的调查和处理是妥当的。面对注射黄体酮引发集体性异常,相关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停止注射,让医药企业召回存疑的黄体酮。某种程度上说,上述措施一定意义上缓解了公众对注射黄体酮的安全担忧。当然,仅仅召回存疑的黄体酮注射液显然还不够,对于海南人民来说,更加关心关注的是,那些已经使用的存疑黄体酮流向了哪里?

  换言之,就是有哪些人被注射了存疑的黄体酮,他们会否出现类似的异常,除了目前发现的异常现象外,还会不会有其他的安全隐患?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仅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索就发现,2004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6日,海南全省共收到黄体酮注射液不良反应报告31例,报告来自10家医疗机构,涉及3家药品生产企业。

  然而,报道中没有具体透露哪些医院,又是哪些具体的不良反应。其实,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除了督促企业召回存疑药品,发布安全警示,接下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快公开存疑黄体酮的去向。比如,究竟哪些医院使用了这些批次、企业生产的黄体酮,哪些人在就医时被注射过这些存疑的药品,又有哪些异常已经被发现?

  某种程度上说,只有最大限度的公开透明,才能最大程度地纾解公众对安全的焦虑情绪,避免引发公众对监管部门、医疗机构、医药企业不必要的猜疑。当然,也只有充分的公开透明,才能让我一起直面药品使用引发的集体性异常,共同探讨预防类似事件出现的举措。毕竟,谁都不希望下一次再出现类似集体性异常,因为,并非所有异常都只是轻微的。(肖时平)

责任编辑:肖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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