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借“营改增”变相加价坚决说“不”

  公名岂可作私器,新政决不背黑锅

  ——对借“营改增”之机变相加价的行为必须坚决说不

  近日,笔者看到一条新闻,大意是四川成都一市民李婷(化名)到成都市春熙路商圈某知名酒店自助餐厅消费后,在前台结账时被告知须在自助餐标188元的基础上,多付20.16元的增值税费。新闻见报后,迅速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由于普通民众对税收政策了解程度不多,造成网络上对此事件的评论也形成了多个不同的声音。有网友就表示自己最近团购的自助餐价格都涨了,猜测就是因为税负增加了,而有的网友则认为消费交税很正常,单独列明也没问题,只是究竟是“涨价”还是“涨税”该说清楚。

  对此,成都市国税局和成都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分别表明了官方态度,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试点改革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确有个别商家涉嫌打着营改增的旗号变相涨价,或刻意曲解营改增政策而价外加税;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如遇借“营改增”违规涨价,游客可直接拨打96527热线投诉,如果查实是违规涨价,将对酒店进行约谈、查处。

  以笔者见闻,涉税新闻近年来时而有之,且多受百姓关注和热议,但是客观准确的解读却相对缺乏,对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一事件所引发的“涉税现象”进行客观的评论,并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

  当前在社会上一直有一种声音,认为中国的税收负担较重,企业和商家经营不易。前半句是否客观还很值得商榷,后半句在当前经济运行态势下算是实情。但是有一点毫无争议,那就是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前30年间,保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税率是很有必要的,而绝不是某些人口中的所谓吸取民脂民膏。没有税收,国将不国,税收过重,民不聊生,因此必须辩证地看待这一问题,而不是无知到认为“分钱不交”就完美了。以近段时间的南海问题热点为例,当看到中国军队的各类新式武器在演习中逐一亮相,以鲜明姿态坚决维护祖国领土和主权利益的时候,我们都莫不为祖国的强大而欢欣鼓舞,但是试想一下,如果大家都不交税了,我们军队和国防的开支又从何而来呢?

  正所谓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税收“遗世而独立”,恰恰相反的是,不少国人眼中艳羡有加的西方高福利国家,几乎100%都是高税负国家,因此把羊毛出在羊身上这句话用在此处也是最合适不过的。就拿美国来说,有个例子就很有代表性:前段时间国内某富二代王某因父亲去世家庭经济衰落,就去美国处理其父亲早年购置的20套别墅:加利福尼亚州10套;夏威夷州6套外加一个豪华游艇;纽约州2套;马萨诸塞州2套。而当王某到了美国,却发现这些空置已久的房屋中,纽约州和马萨诸塞州的房子里面已经被别人住上了。原来,王某的父亲持有上述房屋多年,却没有过来居住,也没有安排当地中介负责照看经营,结果拖欠了多年房产税。在美国,房产税的征收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从其建国初期房产税的征收就被写到了各州的法律条文上,住房交房产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美国的土地和房产都是私有的,而且是永久产权。看上去很美是么,且慢激动,在美国拥有永久房产并非意味着在付清房款之后就可以一劳永逸安心居住了,因为税是跟着房子的,“世世代代居住,世世代代交税”。美国对房产的收税主要是交易税和的房产税,交易税一次性过户时交齐,约为房价的2-4%,一般由买卖双方平分。房产税是一个财产税,每年都要交,数量是房产估价乘以一个税率,这个税率大约是0.8-3%。所以因为拖欠房产税,王某父亲的这部分房子因欠税额度超过房产价值本身,早已被州政府拍卖,里面也早已“雀巢鸠占”住上了别的家庭。这还不算完,即便未被拍卖处理的位于其它几个州房子,由于都是写在王某父亲名下,所以王某要变卖任何一套房产,都要先补缴房产税后再缴纳高达40%的遗产税,然后才能继承、变卖。结果就是这20套别墅,目前王某一个美分都没收回来。

  在美国房产税是每个地方政府和当地公立学校的财政开支所需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他们收入得太少,就雇不起警察,修不起公路和下水道,学区没有好的设施,都会直接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甚至是当地的房产价值。所以一般美国的房主,比较少对房产税的合理性和多少提出质疑。美国的普遍观念认为,有财产多交税是社会的义务,政府就是靠收税,来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也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基本逻辑,无论是美国也好,中国也好,世界上的其它任何一个国家都将依法纳税定义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法定义务。

  而作为调节经济的一个有效手段,我国政府为进一步改善民生,增强经济发展驱动力,从2012年就开始在部分省市部分行业中开展了营改增试点,据统计从2012年到2015年间,累计减税额度为6412亿元,今年年5月1日后全国、全行业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这一数据还将大幅度提高,预计2016年减税额度将达到5000亿元,这将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

  因此回到本文的引子,来论证一下“营改增”到底有没有增加商家税负?就拿成都这起“吃自助被加收增值税”社会事件来说,涉事商家为酒店行业,按照现行的营改增税收政策,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酒店行业纳税人,归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征收方式执行3%的征收率,相比营改增之前5%的营业税率,税负下降非常明显,直接降幅就达到了40%左右!而即便假设这家五星级酒店酒店的自助餐生意非常好,年营业额可以超过500万元,那么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率,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征收,按照营业税口径返算,本身仅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表面上看是增加了0.66%的“税负”,但关键是此类纳税人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以及办公支出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总体上看,其税收负担毫无疑问还是会呈明显下降趋势。因此该商家宣称的所谓“营改增后须加收6%的增值税金”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根本站不住脚,更有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和设置消费陷阱的嫌疑。而事实上,是否所有的星级酒店餐厅在5月1日“营改增”以后,都要在原本的收费外多收6%的增值税呢?根据记者电话求证,从成都世纪城天堂洲际大饭店、成都香格里拉大酒店、成都瑞吉酒店等星级酒店自助餐厅反馈的信息来看,其中大多数酒店虽然报价各有不同,但均表示对外报价已经包含了服务费、增值税等费用在内,客人前往用餐都不用再额外付任何费用。

  “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成果已经初步显现,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行,后续减税效应也可拭目以观,政府“结构性减税”决心和降低全行业税负的惠民举措更不应该被抹黑。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诚然我们都知道当前经济运行态势并不算好,随着部分原材料物价水平上扬使得成本出现增加,商家经营业绩受到大环境影响导致盈利能力下降也是客观现实,但是不能接受也不该纵容不良商家别有用心地借“‘营改增’之名”行“暗中涨价之实”,这不但有违商业诚信,更涉嫌价格欺诈,而作为消费者,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商家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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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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