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送养与情人所生的女儿被判刑 后知女儿非亲生

  协助情人将“女儿”送养还收6万元

  结果孩子非男子亲生这对男女还双双被判有期徒刑

  南国都市报7月22日讯(记者何慧蓉)2015年下半年,已婚男子将情人所生的女儿送给同事抚养,并应情人要求,让同事给6万“感谢费”给情人。原以为只是送养女儿,结果成了拐卖儿童。更让他想哭的是,“女儿”根本不是他的女儿……

  男子刘某已婚,在外务工期间,他出轨和女子赵某相识相恋,交往三个月后两人分手。一年后,赵某又找到他,告诉他说生了个女儿,是他的亲生骨肉,并要求他抚养。

  因为自身有家室有孩子,对于再抚养一个女儿,刘某经济方面倍感吃力。此外,他也不想自己婚内出轨,还与人生了一个女儿的事被传开。考虑到经济,为了自身名誉考虑,刘某打算将女儿送给不能生育的同事梁某收养。梁某也答应抚养这个孩子。经和赵某商量后,同意将孩子送给梁某收养,但赵某要求收取“感谢费”6万元。

  而此时,与赵某同居的男子李某发现女儿不见之后,随即发布了女儿的寻人启事,无果之后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的传唤,梁某将孩子带去做亲子鉴定检测。鉴定结果出来后,刘某欲哭无泪,亲子鉴定证实,李某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所谓的“女儿”跟他毫无关系。

  因赵某在将女儿“送养”的过程中收取了6万元的“感谢费”,海口美兰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赵某提起公诉。刘某没有从中获利,但因为充当了居间介绍的作用,也被认定为从犯。近日,赵某、刘某分别因拐卖儿童罪被海口美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目前,两人不服判决,已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郭祖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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