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首届“天涯海角”杯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2016年首届“天涯海角”杯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天涯海角游览区是一家以“天涯文化”为主题文化的景区。天涯文化内涵丰盛,兼容并蓄,融多种文化于一炉,具有多元性、开放性、包容性等特性,是中华民族的一种文化情结、文化个性,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天涯海角游览区以深刻的文化内涵、独特的人文景观、醉人的南国风光和浓郁的民族风情闻名海内外,是海南省标志性景区。景区有“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国五一劳动奖”、“全国旅游行业先进集体”、“海南建省20年第一旅游名胜”、“新中国成立60周年海南第一旅游品牌”等多项荣誉。古往今来,许多名人大家曾在天涯海角留下不少墨宝。

  为了弘扬国学书法精粹,挖掘天涯文化内涵,提升天涯海角游览区文化品味,打造天涯诗词文化品牌,特举办2016年首届“天涯海角”杯书法大赛,有关征稿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三亚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合作支持单位

  合作单位:海南东坡书画院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

  海峡两岸(海南)文创艺术交流中心

  书法报海南工作站

  南国书画名家俱乐部

  学术支持单位:海南省书画院

  三、支持媒体

  平面媒体:海风杂志社

  网络媒体:人民网海南频道、新浪网、天涯社区、南海网、天涯海角官网、天涯海角官微、天涯海角官博、书法报网等

  四、评委

  评委由中国书协、海南省书协专家成员组成。

  五、组委会及人员分工

  主任:杨永红

  执行主任:陈吾孔

  副主任:戴彬森邢福选

  特邀副主任(兼总协调):陈水雄

  委员:姚劲松、梁群芳、陈伟、麦钊、林有炜

  赛事组委会秘书处:由天涯海角游览区文化苑、总经理办公室、市场策划部组成,负责赛事文秘、接待、通联等事务。

  六、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作品要健康向上,以含有“天涯”或“海角”的天涯诗词为内容(天涯诗词详见附件)。鼓励书法名家创作与天涯文化有关的诗词歌赋。

  2、参赛作品为毛笔书法,不限件数,不限幅式,不限书体,草书、篆书须另附释文。作品请勿自行装裱,尺寸不小于六尺对开。不收篆刻、刻字及斗方、册页、手卷作品。内容、尺寸、要求不符合者不入选。

  3、每幅作品需另附纸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及个人简介。入选作品装裱成片后(装框轴前),拍照制作电子版(供宣传推介之用)。

  4、奖项设置(所有奖金均为税前):特等奖1名,奖金15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入展作品100件,每名奖金500元。

  5、特等奖、一等奖作品和书法名家的作品将刻成书法石刻立于天涯海角景区内;二等奖、三等奖作品制成诗碑挂于天涯海角景区的天涯文化诗墙上;其他入展作品视情况刻成诗碑;所有入展的作品在天涯海角景区天涯文化苑内展出,展出期限为9月15日至下轮展出前。

  6、编辑出版《2016年首届“天涯海角”杯书法大赛作品集》。所有获奖和入展作者均可获赠作品集一册。所有获奖及参展作品归主办单位所有,不再另付稿酬。

  7、邀请获奖作者到天涯海角游览区领奖(往返费用和住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按照主办单位的有关标准执行),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不含入展作品的作者),可以另外带一名亲属免费游览天涯海角景区(但不负责门票外的其他费用)。

  8、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9、所有获奖、入展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处置权归三亚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活动细则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10、凡来稿者视为认同本约定。

  11、大赛展览期间,将同时举办天涯海角名家书法展。

  七、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8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评选时间:9月1日至9月6日。

  3、公布时间:9月6日。

  4、颁奖时间:9月15日。

  八、来稿请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天涯海角游览区史克锋收(请在邮件上注明“2016年“天涯海角”杯书法比赛征稿”)

  联系电话:0898-88597680 13036022336

  2016年首届“天涯海角”杯书法大赛组委会

  2016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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