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已全部移交属地市县管理

  我省农场所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移交工作完成

  农场职工子女学前教育质量有保障

  海南日报海口7月26日讯(记者 陈蔚林 通讯员 林紫芳 实习生 陈卓斌)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7月22日,万宁市和琼海市政府分别与辖区内有关农场正式签订移交协议书,标志着我省40个农场所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移交属地市县管理工作全面完成。

  农垦各项社会职能移交地方管理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农垦所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移交属地市县管理是海南农垦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相关领导多次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及时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提出明确要求。

  省教育厅作为移交工作的牵头部门,今年1月底,就会同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农垦总局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海南农垦40个国营农场所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移交属地市县政府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移交工作的政策性指导。3月上旬,“40个国营农场所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移交属地市县管理工作部署会”在儋州召开,对确保按期完成移交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之后,省教育厅多次牵头召集有关厅局和部分市县政府负责同志,就移交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召开协调会,并赴市县调研、走访及座谈,掌握进度、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加紧解决,推动移交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记者了解到,40个国营农场涉及除五指山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外的16个市县,其中海口市、文昌市、东方市等3个市不存在国营农场所属公办幼儿园人员和资产移交,其他13个市县有农场所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移交任务。各相关市县政府切实把农垦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移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按既定时间节点保证了农垦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平稳顺利移交。

  截至7月22日,13个市县均与辖区内有关农场签订移交协议书,40个农场所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移交属地市县管理工作顺利完成。有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提前将农垦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按照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幼儿园的统筹布局,提前包装并向省里申报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最大限度地保证广大农场职工子女接受到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责任编辑:陈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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