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8月5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一中院获悉,近日,海南一中院依法裁定一起借款纠纷合同,对被执行人房屋及铺面进行强制清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海南一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定安县某信用合作联社、三亚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某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符某等8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海南某有限公司名下所拥有的的资产,即位于定安县定安镇塔岭新区富民大道某侧公园一号A、C幢中的部分房屋及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和被执行人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名下的位于定安县定雷路某花园A栋第一、二层2205.35平方米铺面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海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2016年5月20日第三次拍卖中,以746万余元竞得定安县定雷路某花园A栋第一、二层2205.35平方米铺面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并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交付。海南一中院于2016年6月3日作出(2015)海南一中执字第135-1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上述标的物归买受人海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016年7月26日,海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对定安县定雷路某花园A栋第一、二层2205.35平方米铺清理时发现,铺面被开发商及其他人非法占用。其中开发商侵占在东边的1100平方米房屋作售楼部,建筑承包商和几个民工侵占西边二楼进行生活,并在铺面后院挖了一个门,隔出一间麻将房,室内还有一些装修物品找不到物主。海南某资产公司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海南一中院提交强制清场申请。
海南一中院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依法强制腾退,并于2016年7月29日到现场张贴公告。2016年8月3日上午9点30分,海南一中院执行局长王东率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共10余人到达执行现场,与当地法院干警一起,向被执行人、现场居住人员及围观群众宣讲法律后,迅速组织人员对房屋进行腾退。到中午一点,执行干警完成对房屋物品清点登记和现场拍照、录像留证工作,被执行人、现场居住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连续作战,现场全部清理完毕。
海南一中院在事件执行过程中排除各种干扰,顺利完成任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既警醒规避执行的人,也维护当事人权益,更给围观群众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律宣讲课。
责任编辑:甘晨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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