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每年9月1日定为见义勇为宣传日 弘扬社会正气

  海南日报海口8月29日讯(记者金昌波)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推动见义勇为深入开展,近日,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见义勇为工作的意见》,将每年9月1日定为全省见义勇为宣传日,今年全省各地将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意见》要求,全省见义勇为宣传日期间,各地要通过各种方式,在当地主要媒体、大型商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集中宣传见义勇为各项政策法规,重点宣传见义勇为认定条件、申报确认程序、表彰奖励标准、保障帮扶措施等方面知识和规定,让群众充分认识见义勇为的重要意义,充分感受党和政府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视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努力营造人人知道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浓厚社会氛围。

  据了解,全省至今已涌现出399位省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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