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31日讯(记者田春宇)这两天微信里传播一条消息:“温馨提醒: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哦!”
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对此表示,此消息为假的,系谣言,海口还没有实现监控抓拍此交通违法行为。该负责人表示,海口交警部门会通过权威途径,比如报纸公告或者报道等形式来正式宣传发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而不是50米,此外并没有罚款1000元的处罚。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海口尚没有实现公交车安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的情况,尽管如此,交警部门还是呼吁广大驾驶员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以免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海口交警也会在路面查处这种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甘晨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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