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气没旺投诉商家”警示创意不能无极限

  “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这是旺旺系列产品常见的广告词。从外地来邕的谢先生,却因为这句话写信向执法部门投诉举报,称自己“买了一袋旺旺雪饼,连续食用多天,运气并没有变旺、变好”,要求商家赔偿。9月23日晚上,这封举报信在网上流传,引起网民围观议论。(9月25日《南国早报》)

  这封投诉信,是一位外地务工者写给南宁市监管部门的。他认为,这样的广告存在欺诈行为,广告里明明说是“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可是他吃了很长时间,也没见到自己时来运转,也没见到自己运气变好。对于这样的投诉,网络之上几乎是一边倒的谩骂:这哥们是穷疯了吗?你运气不旺岂能怪雪饼?如果吃块雪饼能转运,世界上还有倒霉鬼吗?

  是的,这些质疑都是对的。没有一个人会相信“天天吃旺旺运气就会旺”。这是多么浅显的道理。可是,大家都只是觉得“吃了旺旺运气就会旺”是笑话,难道这位投诉旺旺的务工者就是弱智?他不知道旺旺的这句话只是一个广告语吗?他不知道吃了旺旺不可能改变命运吗?其实,他和我们一样,知道“天天吃旺旺运气就会旺”只是广告宣传的一种形式。他也不会傻傻的期待吃了旺旺自己的运气实现时来运转。问题是,我们该不该允许这种类型的广告存在?即使吃再多的旺旺也吧可能让运气变旺,为何还使用这样的广告创意?

  大家都觉得,这位务工人员的投诉十分可笑。不过,仔细想想这样的投诉一点都不可笑,这是一种较真的精神,这是一种维护公序良俗的精神。在旺旺厂家看来,“天天吃旺旺,运气就会旺哦”只是广告创意,是为了能让自己的产品留给消费者更深印象,岂不知这种广告宣传是极不合适的。一方面,这种广告创意涉及封建迷信,吃什么都不可能改变一个人的运气。一方面,这是一种极度的夸张式宣传,不符合人们的审美观念。再一方面,这种广告虽然朗朗上口,却一点儿文化色彩都没有,没啥内涵。

  新出台的《广告法》第十一条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广告语需要实实在在不能夸大其词不能使用第一、最大、最好等字眼。这种“天天吃旺旺,运气就会旺哦”何尝不是第一、最大、最好的变种?很显然,“天天吃旺旺,运气就会旺哦”是一种极端的夸大。我倒是认为这位投诉者的举报是积极作为。正是因为我们对于夸大其词的广告语已经视而不见了,才纵容了此类广告的出现。

  当然,有关部门未必会因为这封投诉信就去惩罚企业。但是,这却是对广告策划的一种警钟,广告创意不能无极限,不是越奇怪越好,还可能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商品再好,广告宣传也应该规规矩矩。对“吃了旺旺运气没旺投诉”别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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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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